27.第 27 章

秉烛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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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程肯越发愁苦了, 申科一大早就开了工, 昨天碰了钉子,程肯也不敢贸然去打扰他, 但她的行程是到今天就要结束的, 如果采访不到申科,回去肯定会被骂死。程肯还思考着万一今天真采访申科不顺利的话怎么办——写一篇普通的探班报道可能不够, 实在不行走以小见大模式,她想着从剧组的打光师、造型师的视角来写对于整个剧组的观察, 把剧组报道写得故事化一些, 走有点鸡汤又有点知音的风格, 在人物介绍中把剧组的情况和电影看点糅合起来,试试看独树一帜说不准也可行。

    “喂, 瘦猴儿,想什么呢?”

    程肯正思考着,没想到申科竟然走了过来, 程肯探头探脑地往他身后看了看,发现是一个场景塌了, 道具师正在手忙脚乱地重新布置——但她竟然没听到申科发火大骂,现在还悠哉悠哉地站再她面前, 抱着手臂问她。

    程肯一不留神就诚实了起来:“正在想如果你不接受采访的话要怎么写报道。”

    “哦?”申科看着她,表情似笑非笑, “那你准备怎么写?”

    “从他的角度写, ”程肯指了指正在高处调整灯光的打光师, “这剧组一共用了多少型号的灯光、对于灯光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你平时会怎么指点他打光,光线在这部剧里准备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会灌溉什么样的情感……”程肯巴拉巴拉说了一通,想了想,又道,“最后再以电影是光和影的艺术之类的话升华主题,结束。”

    “哟呵。”申科挑了挑眉,“你们狗仔还有这高度。”

    “我不是狗仔,我是记者。”程肯说这话并不是觉得自己更胜狗仔一筹,但是狗仔和记者在选题、报道风格上关注点确实还是不同的,虽然现在狗仔实在太吸引视线、影响力更大,但是狗仔很多时候失去了作为一个记者的客观、公正、冷静的本质。

    “好了,虽然你的想法不错,但肯定回去会被扣奖金。行了,你一会儿留下来,我接受你的采访。”

    “真的吗?”程肯喜出望外,“那太谢谢你了!”

    “哦对了,”申科摸了摸下巴,“那篇从灯光师的文也写了吧,也不用发在你们杂志了,到时候发给我看看,写得好的话给你发个红包。”

    程肯激动上前想握住申科的手:“谢谢你啊申导!”

    申科往后退了三步,嫌弃地道:“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干嘛呢?继续在这杵着吧,干事去了。”然后就飘远吆喝着去了。

    程肯高兴地在原地蹦跶了两下,又哼着不成调的歌,傅玘在一旁幽幽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因为那个红包而高兴的。”

    程肯“哼”了一声:“我是那种人吗?在工作上获得了新的成就和认可,我高兴一下都不行吗?……话说你申科可是得过奖的潜力大导演了,红包不会太少吧?一千至少有的吧?”

    傅玘翻了个白眼望天。

    回到上海后没多久,程肯把自己的那份稿子给了编辑,又把从灯光师那篇给了申科发了过去。申科很满意,在微信上给她发了个转账:“稿费。”

    程肯顿时欣喜若狂,发了个“谢谢老板”的表情过去。

    “写得不错。”

    程肯又发了个谢谢,就没了下文。程肯以为申科会把这篇文放在网路或者其他地方当宣传,只是程肯在后面几天都换着关键词在网路上搜,都搜不到,后面也就淡忘了此事。

    之后程肯又接到了于燕的电话,工作太忙,她都快忘记这档子事情了,皱了皱眉,还是接了起来:“喂。”

    于燕的声音不如往日那样焦躁,反而有些和谐和关切:“肯肯啊,最近工作忙吗?在上海生活得还习惯吧,有没有想家?”

    程肯淡淡地道:“还好。”心里想着,倒想看看于燕这次要铺垫几句再跟她提钱的事情。

    “上次那个三万块啊……”

    连两句话都不肯铺垫,程肯心中有些不耐,道:“哪有那么快?我是印钞机吗?就是借钱也要打借条有时间的!”

    “我还没说完呢,你就发什么火?你冲谁发火呢?养你这么大,叫你出点钱你就跟要你命了是不是?谁把你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你就这么跟你自己妈说话啊!”

    程肯咬牙沉默着。

    “三万块不急,”于燕发完了火,语气又缓和了一些,“上次啊,城里头那个谢总的儿子啊,跟我们打电话来着。哎哟,这小少爷也是心善,这么多年了,还想着我们,还说要给程鸿介绍工作。我跟鸿鸿也商量过了,他觉得再读书也没啥意思,想去大城市闯一闯看一看,男孩子嘛,总归要往大城市里走的。”

    程肯一听程鸿要过来,简直一个头两个大:“他过来?他这种好吃懒做的,能做什么?”

    “你怎么说你弟弟的呢?”于燕说完,放慢了语气,“他可是你亲弟弟,等我死了你就这么一个亲人,别人家的总归都是外人,靠不住的,如果你在外面嫁了人受了欺负,肯定还是你家弟弟会无条件帮着你的,姐弟两要好好顾在一起才是真理。我想吧,你那边不是已经租了房子了么,到时候就让程鸿去你那边住,他平时也不会煮饭,你一个人也是做两个人也是做,你就顺便把他的份儿一起做了呗。”

    程肯气得要爆炸:“我租的是一室,家里就一间房子一张床,他来了住我这儿我住哪儿?我给他做饭,他生活费交不交了?我每个月的工资还要养他这么一个大活人?”

    “你再买张单人床,中间拉条布帘子隔开不就行了!亲姐弟有什么好不方便的!要生活费,你怎么就那么势利小心眼!我们养了你二十年,问你要过生活费没得!你就让你弟弟住一段时间吃几口饭,就要把你吃穷了是不是!”

    程肯深吸一口气,把脸深深地埋在环抱着的膝盖里,手机放在旁边,于燕还在喋喋不休地数落着她,说着养她多不容易,说着同村的有些姑娘连初中都没上而程家还让她上了大学她是有多幸福,说着她不照顾弟弟是多么没有远见,说着她是多么的自私自利不积福德。

    在这些事情上于燕的口才是比美国大选的政客还要顺畅,自成一套的逻辑连贯,妙语连珠。程肯看着窗外黑暗中的万家灯火,很想把手机从这七楼摔下去,结束于燕的喋喋不休;最好自己再跳下去,结束于燕的穷追不舍。

    为什么人生就这么艰难呢。

    程肯想。

    等到于燕骂够了,方才发现对面没有反应,愤愤不平地挂了电话后,程肯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又爬起来,背了三十个英语单词,背完后,又开始点开网络视频教程学日语。她心情很是烦躁,却又不能不逼着自己去做这些事。

    她希望自己更强大一些,在职场上有更多的附加值累积,累积到形成她的不可替代性,让她能够去向更高的山峰。

    有些人有奇迹可言,而大抵有些人的唯一期盼只有四个字。

    苦尽甘来。

    程肯花了很长时间才把自己从跟于燕吵架所引起的暴躁的心情平静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开始看书。不知不觉的,天色暗了下来,风晃荡在窗外,拍打着她半合着的玻璃窗——飘落了秋季带着凉意的雨在窗檐上,她从书桌旁起身走了过去,准备关上窗,不经意间往下面扫了一眼,却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站在路灯下,三楼的高度还能看到灯光下一丝丝的雨丝纷飞,落在那人的发上。

    是林昱。

    若是平日里,程肯可能翻个白眼就把窗户关上管他去死了,可是今天的她处于一种疲惫而又寂寥的状态中,这种状态让她变得也有些优柔寡断了起来,那种对于林昱的恨意都被诡异的雨天弄得模糊不堪,像是飘在地上水坑里的手抄纸上的字。

    林昱曾经给过她记忆中从未体会过的温暖,那些温暖给了程肯自信、动力、力量,激荡了她整个青春岁月,让她的日子变得磅礴起来——是的,是磅礴。是在雪山上望着茫茫山脚和天幕的大气,是一种舍我其谁的自信,是一种在极地看到极光的此生无憾。

    他曾经也为了她半夜里从宿舍翻墙出去,跑了半个城,买了她随口说想吃的冰糖葫芦站在她宿舍楼下期待地等着她下来,又在她责备他的时候面对她傻乎乎的笑;他曾经也在程肯回校的时候提前两小时就去火车站等她,带着零食奶茶给她,自己提着沉重的行李箱;他曾经也为了她放弃出国交流一年的机会,就因为舍不得,不想分开。

    程肯看着那个灯光下的人影,鼻尖莫名的有些发酸。她和林昱的爱情,是她得到的一件华丽的、精致的、妥帖的新衣,她曾以为最后这件新衣会渐渐磨损,但也会染上时间的沉积和魅力,最后成为一件值得收藏的记忆与珍品;谁知新衣在她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在磨损中破了洞、抽了丝,穿在身上已经浑身不自在了——可能有人会选择去修修补补,而程肯选择一把火烧了它。

    没人知道爱情是从哪一刻开始腐坏的,就像不知道冰箱里摆着的剩菜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