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4.1.1

篆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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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为什么, 裴谨看中了自己哪一点?要说刚才还怀着点恶意揣测, 这会儿仝则已收起他的自作多情, 明白裴谨对他的身体不存在任何兴趣。

    但裴谨知道他擅长什么,难道是要让他做他的私人裁缝?那这价码开得未免也太有诚意了。

    “得三爷青眼, 小的真是受宠若惊。”仝则言不由衷, 神色间压根没有什么若惊,“请三爷说说看, 需要小的如何效忠?”

    裴谨摇头,“不急, 你首先要知道, 我不会找你去杀人放火, 也不会让你做违背良心的事, 更不会让你委身于什么人。如果你同意以上这些条件, 那么还需要通过试用才行。”

    雇佣关系成立前, 应该先有一段试用期, 这话听上去很是公道。

    那么他该答应么?尽管裴谨做了承诺, 仝则还是本能地想拒绝,只为自觉伺候不起这样深不可测的雇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不止一次的想过, 究竟怎样才能更好的活下去。死而复生, 功成名就暂时不在他考量中, 也因为强人遍地都是, 他知道自己绝没那么容易,在一个阶级固化的社会里出人头地。

    所以最要紧的,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生命,然后简单做人,简单生活,尽可能自由自在地,去享受做一个大国、强国子民的殊荣,或许才是他重获生命的意义。

    但在那之前,他必须先取得合法身份,否则即便出了裴府依然寸步难行。一辈子辗转别人手下,做劳工、做店员、做帮佣,一生一世受人压榨,随便一个良民都可以对着他指指戳戳,因为他的户籍上盖棺定论写着两个大字,罪奴。

    而现在呢,机会之门忽然在他面前打开了,裴谨应该是他能遇见的,最有能力的一个人,巧的很,对方在满府芸芸下人中居然也独独挑中了他。

    换个角度想想,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这样的机会!

    仝则斟酌了一刻,既然有远虑也有近忧,好似已别无选择,赌一把的念头涌上来,他当即说好,“小的听凭三爷吩咐。”

    裴谨一笑,眼中流露少许激赏,“从始至终你都很冷静,决断够快,我欣赏这一点。那么从明天起,你不必再去裴熠身边。我会让人告诉你接下来要做什么。我给半个月时间,希望可以得到你我都满意的结果。”

    话说到这份上,应该可以告一段落了,仝则站起身,礼貌性地朝他拱了拱手。

    裴谨泰然受了,其后问,“你有什么要求么?”

    仝则想了想,回答,“事成之后,三爷可否帮我脱去罪籍。”

    裴谨没犹豫,缓缓点头,“有一点麻烦,但我会尽力。”

    仝则微微欠身,“那多谢三爷了,小的这就回去,静候三爷示下。”

    裴谨没再说话,却在仝则转身迈步时,忽地伸手一指,“往那边走,是回去的路。”

    耳畔再度嗡地一响,这人简直就像个妖精,明察秋毫,洞悉一切。仝则不禁开始怀疑,今晚碰上裴谨其实不是什么偶遇,而是他成心在这里等自己!

    震惊过后,他静下心来,意识到他刚刚把自己给卖了,而买主是一个看上去平和澹然,却能在不动声色中所向披靡的人。他想起那天成安君李洪评述裴谨的话——总天下兵马的大司马,不过才刚二十出头,就能做到这个位置,除去家世上的助力,天知道裴谨其人是有多出类拔萃。

    上司是人精儿,按理说,仝则眼下最该关心的是日后在裴谨手底下能否自保,可他又隐隐觉得,裴谨身上带着种磊落,掩藏在深邃似海,平静无波的气场之下,而到了这个段位的人,应该也没必要再和他这样的小民玩什么心眼儿了吧。

    管他呢,仝则历来纠结不过一瞬,天塌下来自有办法扛过去,何况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有人赏识愿意出价,他该琢磨的是如何让自己值回票价。

    虽然不清楚裴谨到底要他做什么,但至少这一晚,他应该可以安枕无忧地睡上一觉。

    裴谨行事利落,没有惊动薛氏、许氏,第二天就将仝则调派到了自己身边。趁着裴熠上学的功夫,仝则搬出了居住的小院,也不知道那小小少年回来不见了他,会不会有点伤心难过。

    仝则多少也有不舍,然而在看到裴谨命人送来的东西时,那点怀恋的伤感登时就烟消云散了。

    一台单线链式手摇缝纫机,两匹暗花素色天鹅绒,颜色是很挑人的藏蓝和墨绿。

    送东西的人告诉他,“立秋当日,三爷要去法兰西使臣府邸,公使女儿年满十八,照他们的规矩是要举行成人礼的。三爷为表尊重,打算穿着他们的衣服前去。让你做一身礼服,藏蓝色是三爷的,另外一块,是三爷留给你自己做衣裳的。先画图样子呈给三爷看,三爷觉着满意了,你再开工就是。”

    原来真是做衣服,仝则放松地笑出来,可为什么还有一件是留给自己的,莫非宴会当日,裴谨要带着他一块出席?

    交代得不清不楚,仝则也不想那么多,当晚就着手开始画图。裴谨做事很周到,送来的东西里还包括了素纸和各色炭笔。工具齐备,铺开画纸,他却开始有点犹豫了。

    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说起来真的一头雾水。这事看似简单,其实关系颇大,关乎当下流行什么,要知道对比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的欧洲,衣服的款式是有很大差别的。

    往常他虽然也出门,却很少有机会认真观察上流社会的装扮,说到底他急需了解现下服装趋势,搁笔思量,他决定先去外国使臣集中的地方一探究竟。

    次日一早,仝则便出了裴府,他如今是三爷的人,阖府上下自没人拘着他。打听到各国使臣集中在枣林前街,他要了匹马溜达着往“使馆区”去了。

    一栋栋颜色各异的小洋楼齐整又漂亮,一眼望过去,有点像后世上海徐家汇租界区或是青岛八大关的味道。听说房子全是朝廷花钱建的,算是租用给公使们居住,之后倘若要再建新的使馆区,就把这些小楼转手再出售。

    真没见过这么会敛财的政府,仝则听着直想笑,不过想想也对,要不是对物质有极端的欲望和诉求,如何能发展出蓬勃的资本主义、甚至帝国主义?

    停马在法国公使府邸前,门前站着三四个侍卫,高卢雄鸡名符其实,个个站得腰杆笔直,头上戴的是簪缨高帽,身上的制服颜色花哨,嵌着诸多穗带和华丽珠宝。

    不多时两辆马车驶来,几个窈窕妇人从车内下来,身上穿着修米兹多莱斯,那是一种细棉布织成的连衣裙,腰际线很高,里面垫有护胸,裙摆垂到地下,形成悬垂褶皱,而每个人手上都佩戴着长手套。

    一个看上去拥有拿破仑式五短身材的法国佬走出来,和几个女人行了贴面礼,仝则紧盯其人,见他穿了黑色的燕式晨礼服,戴了一顶黑色高筒帽。

    脑子里存档过的近现代服装史告诉他,时代应该进入了十八世纪末。前世这个时候,欧洲已开始工业革命,而现今的中国却似乎率先完成了,联想起那台手摇缝纫机上的中文字,他能判断出,那绝对是中国自己制造。既然是平行世界,一定有很多东西和从前不一样了,他不过先了解个大概,也知道不能太拘泥于过去所知。

    心里有了底,仝则当即上马回裴府。动笔画图,一蹴而就。想象裴谨穿上这身衣服的样子,应该是相当标致风流。唯一的问题就在于那一头长发,好像有点无处安放。

    仝则是受不了原主过长的头发,打进了裴府立刻自己修剪成了披肩的长度,反正梳起来够量就好。如果裴谨也剪成披肩式样呢,整齐飘逸,不经意间垂下一缕,配合他轻柔雅致的微笑,眼前即刻浮现出那画面,他蓦然间意识到,裴谨的美,不仅仅在于他的脸,更是容貌加上风度共同造就出的。

    而做什么都极有效率的裴侯,在仝则呈上图样半个时辰之后就给了答复。来传话的还是之前那个人,似乎是裴谨的心腹,名叫游恒。

    他说,“三爷看过图样子还算满意。用过饭就让你去给他量尺寸,他不喜欢空着肚子量,因为也没打算在席上什么都不吃。”

    真是不亏待自己!雇主发话,理当遵从。仝则点头应下,在房门阖上的一刻,心里突地一跳,裴谨居然没有直接给他尺寸,而是让他亲自去量。

    可这量尺寸嘛,势必是要......贴身,且,穿得极少......才能保证精确无误。

    尽管仝则是喜欢男人的。

    就为这一点特殊癖好,他被婶婶和堂姐堂妹颠来倒去讽刺挖苦过无数回,可悲催的是,他压根就没正经谈过恋爱,青春正盛的大好年华里,他把精力全用在了扑事业上。

    明明生活里充斥了那么多美得不可方物的人,却只能欣赏不能得手。时尚圈是典型的金玉其外,里头的败絮乱得牵扯不清。双性恋和同性恋一样多得遍地走,光凭一双肉眼安能分辨谁才是货真价实的纯gay!

    不过见识过顶级美丽的好处,是足以练就审美上的处变不惊,即便有类似谢二少这样的绝色在侧,仝则依然可以心平静气心无旁骛。

    这会儿掀开车帘,他张望街面,很快惊讶的发现,这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城市。路面笔直宽阔,上头铺设有青石板,两旁的店铺鳞次栉比,经营类别应有尽有,而且每家店面都装潢得相当漂亮。

    再看路上行走的人,他明白了为什么牌子上会有那么多其他国家的文字,原来街面上充斥着来自各个国家的人,打眼看上去,欧洲、中东、非洲都有,还有身着和服、沙丽、奥黛的亚洲各国人。

    简直就是个国际大都会!

    莫非他穿到了盛唐?可那些汉人的服饰明显不是唐装,仝则看过很多古代服装史料,分辨得出时下女人们穿的是襦裙褙子,看上去有身份的男人则身着直裰,基本属于明代时期的着装。

    大明何时发达到这种程度了?令人不可思议,他越发确信,自己应该真的穿越到了某个平行时空里。

    等到了地方被叫下车,抬眼再望,面前是一座颇为恢宏的府邸,匾额上端端正正写着威烈将军府几个楷书大字。

    又威又烈,不知道这府里主人是否像名字给人的感觉一样——不大好相处。

    仝则和那少年被带着从角门进去,转到了一排屋子前,推开门,赫然是个两人间。

    带路的小厮指着里头,面无表情地吩咐,“仝则、谢彦文,你们俩今后就住这儿,院子里有烧水的地方,后头是浴室,洗干净了换好衣服,一会儿去前头厨房取你们今日的饭。”

    美少年原来叫谢彦文,眼下他站在原地,目不斜视一声不吭。仝则忙应了一声,那小厮顺势瞥了瞥他,摇摇头转身去了。

    房间很整洁,仝则低头闻闻,自己身上味道似乎不大好,胃里更是空空如也,他急于先把自己弄干净,于是动手烧水,去浴室洗澡,等全清洁完,看看两张床上摆放的一模一样的衣裳,知道这是将军府下人的制服。一水青色短衣长裤,全都是棉质的,穿在身上保暖不成问题。

    屋子里还设有一面穿衣镜,连下人的房间都配备这么齐全,可见将军府生活水平之高。仝则一面对镜穿衣,一面有条不紊地观察着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模样。

    身量还没长全,有少年人特有的劲瘦,四肢修长,肤色白净。五官中最出挑的是高挺的鼻和墨黑的眉,称不上俊美无俦,但也能算相貌出众清秀阳光。

    看罢自己,再看看那位谢二少,半天过去人家还是一动不动的坐着,头发凌乱衣衫破烂,即便如此仍是不掩美貌。

    靓色虽好,却不能填饱肚子,仝则决定先去取饭菜,顺带帮谢彦文把他的那份也拿了来。只是和他猜想的一样,谢二对饭菜毫无反应,继续扮演木鸡,呆坐在床边。

    直到他吃完了,谢彦文还像石像一样。仝则把盛粥的碗往他面前推了推,立刻招来了一记恶狠狠的注目。

    还有力气瞪人,仝则微微一哂,站起身,顺势端起那粥碗,另一只手飞快抓住谢彦文的下颌,没等他反应过来,已使劲捏开他的嘴,把粥往里灌进去。

    被迫喝了两口,谢彦文终于反应过来,下一口直接往仝则身上吐去,不过仝则早有防备,轻轻巧巧往后撤了几步,身上连一点唾沫星子都没沾上。

    谢彦文张着嘴大口喘气,一脸愤恨,仝则看得轻笑了一声,这一笑倒把对方弄愣了。

    “你笑什么?谁要你喂我吃饭!”

    声音清脆,就是有点尖利,似乎还没完全变声。

    仝则回身坐下,笑得优哉游哉,“想绝食突显气节?那你干脆把碗砸了,瓷片割手腕,死得更快。”

    谢彦文脸色顿时一黑,看他的眼神活像是在看怪物。

    “活活饿死滋味太难捱,哎,你没见过饿死的人吧?”仝则翘着二郎腿,悠悠回忆那些得了厌食症无药可救的模特,一边笑眯眯说,“吃了吐,吐了再吃,到最后你光是看见食物就作呕,人瘦得只剩下一层皮,死状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