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 8 章

夜酒半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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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人类居住地下城的时代到来,人人宅居在家,失爱者泛滥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个新的发财之道……

    ——贩售费洛蒙试剂,俗称假药贩子。

    苗征和假药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那里倒是有一点真货。

    “所以,还在为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的信号而苦恼吗?不用担心!失爱者研究中心最新开发的费洛蒙试剂,使用后保准从前冷若冰霜的男神对你一见倾心不已,二见食不知味!亲,一年内变心,我们还包赔一个新男友哦。”

    这点真货,给了苗征卖力推销的底气。

    “无法接受信号?你这是在给WiFi相亲吧。”林半芙被手电筒晃得眼晕,嫌弃地绕过苗征,“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有别人喜欢我就够了。再说,赔的人要是你,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话里带刺,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让人感动,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捕获计划没用,可以放弃了。”白隐停下动作,注视照片的睫毛微微颤抖。

    画面里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穿利落地黑色的制服,眼尾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

    左深走上前,冷笑着按住那张照片:“当年剿灭亚蜂的战士被亚蜂寄生,太可笑了,怪不得她不着急亮明身份,原来是没脸回来!不过这样也好,找了许多年,总算能得到一只蜂王用来研究,我或许,还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得到的。”

    白隐专注地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指缝间的林半芙,笑容张扬,肩章上缀着一颗银色的星星。

    “早知道……”左深收回手,怀念地凝视那张旧照片,激动地几乎拿不稳。

    “早知道,我辛辛苦苦弄死你,肯定会经常上香祭拜的。”

    ……

    同一时刻,咖啡店。

    “喂?我今天收到了一条项链,想尽快出手。那位先生在吗?太好了……麻烦你帮忙留住他,就说,我手里可能有他在找的东西。”

    陆力挂断电话,立刻脱掉服务生的围裙,翘班去了。

    捡到宝贝的感觉,的确不错。

    他当过小偷,自然也知道销赃的地点。黑市离咖啡店有些远,但值得跑一趟。

    陆力一路上反复确认口袋里的红宝石吊坠,抵达那栋外表看上去像高级会所的建筑后,有些手抖。

    现代社会,最值钱的当然是信息了!

    黑市有买主丢了条类似鱼骨链配红宝石的吊坠,正在寻找,开的价码极其让人心动。

    而那个有钱人,据说至今还没找到旧物呢。

    陆力半个月前听人说过一句,也决定哪怕这条项链不是买家要的,拿回去调整外观,还能再试着卖一次。

    再退一步讲,就算那位买家不要,他卖给其他人也是钱啊!这种精细的做工,只要出手,肯定能拿到高出市场几倍价格!

    陆力乘坐电梯抵达楼顶,在保安皮笑肉不笑的不屑目光里走向预约好的房间,还回头强调:“这次是合法交易,不是偷的!”

    顶层包厢,他谨慎地敲了敲门,没听到回答,却等不及,壮着胆子推门进去。

    包厢里光线昏暗,只有一面电视墙的节目光影提供些许照明,松软的沙发背对正门,能看到买家的剪影。

    那人没有回头,也没有把他赶走。

    “把你的东西……拿过来。”

    声音低而纤细,是个男人。

    陆力躬着身体走过去,站在沙发后,双手递上项链:“您看看,这条满意吗?”

    “好像就是它。”男人似乎无须光线也能看清东西,眼睛像猫一样闪烁绿色荧光,“重量,手感,宝石的切割面,和我从前那条一模一样。”

    陆力心头涌上狂喜,声音强行镇定:“那就对了,这肯定是您从前的那条!您看价格……”

    天降大运,这种好事竟然被他碰上了!不过……那个少女手脚也不怎么干净嘛,反正吊坠不是她的。

    买家站起来,及腰长发松散的垂在肩头,室内却弥漫捕猎者的危险气息:“这的确是我的东西,可项链的佩戴者早就死了,你亵渎死者遗物,还来跟我要钱?”

    “您误会了,项链是我从别人那儿得到的!”陆力慌张地辩解,绕到沙发正面,努力看清他的脸。

    那个男人眼神里带着一丝丝妩媚,板起脸也像在笑,瞳孔却如蛇一般冰冷锐利。

    陆力倒退一步:“对了,她和你长得有点像……不,至少有七八分相似!”

    “偷东西又说谎,真是个坏孩子。”长发的男人笑起来,冰冷骇人的气息顿时消散。

    陆力刚想松口气,却觉得心口一凉,连声音都发不出,只能虚弱地吐气:“咳,咳咳……”

    血液从他体内汹涌而出,飞溅到真皮沙发上,沿着表面滴落。

    男人还站在原地,可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颗心脏,上面血管一鼓一鼓,还在跳动。

    被,被掏走了……

    陆力艰难地转动眼球,重重倒下,死不瞑目的视线盯着他。

    从这个角度去看,陆力又发现,男人和今天见到的少女,还是有点不同。他的头发更长,左眼角有颗细小泪痣,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可现在明白什么,都已经太晚了。

    “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祭品。”长发男人拿起茶几上的白布擦干手,对着吊坠自言自语,“我亲爱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