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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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救人

    北宋的经济极度发达,应该说高居封建王朝之冠。

    美中不足的是,北宋强敌环视,本国的宝贝纷纷外流,比如说印刷术、指南针、造纸术、火药等等。

    尤其是火药,北宋朝堂之上基本上对火药的威力视之不理,导致后来的金国、西夏、最后蒙古的火药都超过了北宋。

    最终,蒙古用北宋人研制出来的火药火器,把南宋灭了。

    这个时代的北宋,歌舞升平,喜欢研究的是衣食住行。喜欢的是奢侈华丽、豪奢至极的生活。

    林冲带着铁游夏走街串巷,本以为很快就能把材料买回家,结果逛了一上午,都还没买够。

    不是买不到,而是数量太多了。

    硝石,买了一百斤,这东西能循环利用,不用购买太多。

    药枣(山茱萸),买了一百斤,去掉果核,晒干果肉,也剩下不了多少了。

    其他各色素菜、肉品,连带着到铁匠铺里定制了火锅模子。

    林冲不相信外面铁匠的水平,神侯府有一个铁手在,火锅的制造,还是自己来弄最好。

    林冲买的东西虽然多,种类五花八门,但是无一例外,全部都没离开吃。

    铁游夏疼爱一直不肯吃饭的盛崖余,所以也尽力陪着林冲折腾。

    上午逛了一大圈,下午继续。

    等铁匠铺把火锅模子送过来,神侯府就开始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林冲直接让铁游夏制造了五个火锅,一个自用,一个备用,一个被林冲派人送回了林府,让林家使用。

    另外两个,则是被神侯品尝了一番火锅后,进献给了当朝八王爷和蔡太后。

    八王爷是当今皇帝的叔叔,嫡亲的叔叔,当年就有贤王之称。

    神宗去世时,本来就有朝野要拥立八王爷,结果八王爷执意不肯,带头找到当时的德妃,也就是现在的蔡太后,拥立了九岁的皇太子登基。

    如今皇太子登基,八王爷功劳最大,自然是颇多赏赐,不仅仅赐给了八王爷三千亲军驻守汴京,同时也给了王爷其它尊贵至极的待遇。

    如果是其他人恐怕躺在功劳簿上过日子了,但是如今的八王爷却是依旧,对蔡太后执礼甚恭,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敬。

    因此,这位八王爷也成为了朝野上下都公认的贤王,有人可以说皇帝的不是,却没人可以说八王爷的坏话。

    八王爷共有三个儿子,如今都被册封为亲王,并且拥有封地,算是皇帝一脉外,最强大的一支皇室血统了。

    林冲把火锅的功效吹上了天,然后盛崖余和那小姑娘叮当,在吃过火锅后,身体确确实实好了起来。

    诸葛神侯自然把这个火锅当做了祥瑞,献给了蔡太后和八王爷。

    蔡太后为了儿子的江山,自然是有功要赏。

    林冲作为发明人,因为年纪幼小,就不方便赏赐了,诸葛神侯作为推荐人,官位也很高了,也不方便赏赐官职。

    最后这个奖励就落到了林冲的父母身上。

    林冲的父亲本是八万禁军教头,属于五品武馆,散官正五品的定远将军,此刻官升一级,得了一个明威将军,从四品。

    林冲的母亲也得了一个六品安人。

    从张小凡穿越到包达二,再到聂风,如今又到了林冲身上,林冲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也就越来越随意了。

    尤其是上一世,做了四十年的皇帝之后,退位的时候,太平洋都成了中华帝国的‘内陆湖’,帝国国民更是疯涨到了二十二亿人,占据了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

    得到才知道放弃。

    如今林冲这一世,目标除了完成主线任务,就剩下感悟生活了。

    能帮助父母,就去多做一些。

    善恶由心,就是林冲目前的生活态度。

    说的再仔细一些,就是林冲觉醒记忆的第十天,找到了高俅和他的儿子高衙内,把这两个人中败类杀了,以绝后患。

    杀了高俅、高衙内之后,林冲明显的感觉,整个人都心神爽快了许多,好像脊背上压着一块巨石,被自己搬开了。

    不过林冲走在街道上,还知道,其实还有很多危机等着自己,比如说《四大名捕》电影中的财神安世耿,还有安世耿他爸安云山。

    安云山一手吸取别人内力,甚至生命力的手段,林冲只要想一想,就不寒而栗。

    在这种侠以武犯禁的江湖中,林冲唯一能想到的自保办法,就是拼命修炼。

    只有成为最巅峰的那个人,才能用睥睨天下的实力,让别人不敢抬头看自己。

    已经进入十月了,在《方世玉》位面时,十月的北方,已经刮起了北风,下了几场秋雨,一阴天,就冷的人直打哆嗦。

    但是这个世界,明显非常温暖,十月里的清河里面,竟然还有人游泳……

    “有人掉水了!”

    “快救人啊!”

    林冲一愣,动若脱兔,嗖嗖两下子,就把身上的外衣脱下来,噗通一声,跳到了河里。

    林冲是个旱鸭子,但是前三世,不论是聂风,还是包达二,甚至张晓帆,对游泳都非常在行。

    在跃入水中的那一刻,他的身体就像是一条游鱼,在水中微微拨动,身体就像利剑一样,向着那落水之人追去。

    救过落水的人,都知道,碰到人落水,千万别正面扑过去,因为溺水的人会因为对生死的大恐怖,拼命抓住身边一切的物品,如果救人者被锁住手脚,两个人很可能就要一起沉到河里面去了。

    林冲抓到落水者时,直接潜水,用手托住他的双脚,把他送到水面上,直接在河底,把落水者一步一步,送到了岸边。

    “多谢,多谢小兄弟救命之恩!”

    落水者连续打了两个寒颤,见到林冲,连忙鞠躬感谢,手里却抓着一块手绢。

    那手绢一看就是女子之物。

    林冲这些天跟随诸葛神侯学习,习惯对周身事物仔细观察,免不了就对那手绢多看了两眼。

    落水者想起自己落水原因,再被林冲多瞧了几眼,不由得有些羞愧,连连拱手道谢后,竟然转身走了。

    落水者匆匆走了,那些路人却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那个家伙看起来还是一个书生,别人救了他,他怎么就这么走了?”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些书生都把圣贤书吃到肚子里面去了……”

    “我倒是认识这个书生,好像是东昌巷的宋翔……”

    “宋翔?我记得他,好像他还是个举人呢,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

    林冲一身湿漉漉的,听了听周围吃瓜群众的议论,自己则是找到自己的外套,披在身上,直接湿漉漉的赶回了林府。

    在林府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陪着林母做了一会,等林桂回家,吃了一个团圆饭,林冲这才把自己回家的目的说了出来。

    “开饭馆?”

    林桂手掌重重拍到了桌子上,面色阴沉:“家里缺你吃了,还是少你穿了?士农工商,商人是最末流……”

    “父亲,我不是说我们开饭馆,而是找个人,我们只占股份,经营业务交给其他人,”林冲面对父亲,不卑不亢,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正所谓,穷文富武,习武之人要熬炼身体,需要大量的药材、饭量更是大得惊人。

    林冲和林桂两人在家吃饭,每顿就不能少五斤面粉做的馒头,至于菜肴、荤菜等等加起来,对于林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林冲如今在神侯做学生,花销更是大得离谱,加上一年三节四寿免不了还要花钱,这对林家来说,都是负担。

    为了不给父母找麻烦,林冲决定再找些赚钱的项目,比如说做一做老生意——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