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雪花马

糖醋呀里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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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太晚了,不如就住下吧。”花招见叶仲卿面色一僵,便假意道:“不若直接让娇奴作陪,你们交颈而眠,明日睡醒再去。对,如此甚好,我这就去给你安排。”花招说罢起身便向外走。

    “不用了!”叶仲卿吓了一跳,见花招连门都要拉开了,赶忙抢上一步用背将门抵住。

    “怎么?仲卿要姐姐作陪?这……也成。”花招抬起手臂,袖子微微挡住脸,做出一副欲拒还迎的害羞模样。

    不知道拒绝会不会折损花招姐姐的面子,可要是真的让她在花楼里和姑娘睡上一觉,又是万万做不到的。她小心翼翼的想看看花招的脸色,可是对方抬起手臂,此刻袖子正挡住脸,只露出一副欲拒还迎的模样。

    她皱了皱眉,横下心开口道:“多,多谢姐姐,我,我,我睡不惯别人的床,还是回家去吧……”

    “哈哈哈,傻孩子,我和你师父是故交,虽然你叫我一声姐姐,可我要是真把你睡了,还是地地道道的老牛吃嫩草。”花招大笑,叶仲卿的结巴,传承自萧楚,只是萧楚近年来脸皮越来越厚,远没有当初青涩的可爱。决定以后没事儿就逗逗叶仲卿。

    危机化解,叶仲卿心下一松又习惯性的安慰起人来:“不,花招姐姐既年轻又漂亮,不知道洛阳城内有多少男子想拜倒在姐姐的石榴裙下。”

    “哦,这么说仲卿是不介意了?”

    花招凑近叶仲卿,叶仲卿向后躲才发现身后是门,大窘,又结巴起来:“姐,姐姐,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个意思?”花招越发觉得叶仲卿有趣,身子一软,干脆倚到了叶仲卿肩上,轻轻在她耳边吹一口气,柔声问。

    叶仲卿耳朵根一下红了,额头上连汗水都逼出来了,脑子里不断闪过各种近身搏斗的招数,愣在当地,自顾自和花招上次的擒拿手拆起招来。

    “仲卿啊,你这样青涩,可是会被楼里的姑娘,吃掉的。”花招放开叶仲卿,示威似的隔空虚咬一口。

    “是,是是是么?”叶仲卿扯出个笑,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发誓以后再也不靠在门上自断后路。

    “是,是是是呀。时莺馆里的姑娘大都卖艺不卖身,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和你师父一个德行。”花招染着丹蔻的手指一翻,风情万种不减当年。

    叶仲卿讪笑。

    “去,睡觉去!前院三楼‘虫二’,自己去找,专门留给你的房间,除了萧楚没别人住过。”花招最烦人将时莺馆和皮肉生意直接挂钩,扒拉开叶仲卿,此刻语气中全无好气拉开门送客。

    叶仲卿自知理亏,并不着恼,走出房一步,停下问:“虫二?意指风月无边吗?”

    “不是!典自庄子逍遥游,我专门给你和萧楚挑的。”花招一把将叶仲卿推出房,门缝合拢前丢出几个字。

    “庄子逍遥游么?虫二、虫二、虫二……”叶仲卿边走边想,不记得有这一句呀,“二虫、二虫、二虫……有了,是‘之二虫又何知’。”叶仲卿右手在手心虚锤一记,摇头轻笑。花招姐姐连安排个房间都要下这样的心思,无怪时莺馆的生意蒸蒸日上。

    .

    .

    床很软,床幔很轻,叶仲卿陷在床榻间,脸在枕头上蹭了蹭,忍不住叹息道:“真舒服啊。”

    她翻了个身,搭在枕边的手几乎也要陷进褥子中,当下决定回去要把自己的床也置办成这样。小时候住在山林为了晨起练功,长大后走南闯北为了保持警惕,叶仲卿的床从来都很硬,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而时莺馆的一切都是以享乐为主,不管是感官上还是心理上,因此叶仲卿安安宁宁的躺在床上,强烈的对比下自然觉得如坠云端。

    “置办,哎——”叶仲卿叹气,想到置办,本来涌上的睡意一下子又消散了。

    来洛阳时,为了精简,她并没有带多少银子在身上。后来“借”的银子虽然也数量不少,可是连日来只出不进,就算是金山也要花空。

    叶仲卿平日练习时害怕磨损,用的都是从江湖里黑吃黑来的好刀好弓。很会修东西,也是因为不喜欢花钱换新的。在吃穿用度上,也不过是喜欢在鞋履上多花钱,那也是因为总要四处奔波。其他都剩之又剩,不然怎么存的下那么一大笔钱财?端的,是个藏的很深的抠门的家伙。

    今晚潇洒的从钱袋中掏出许多银子,都是因为觉得必要。这一会儿想到明天和娇奴去黑市,势必又要花一大笔钱,不禁哀叹道:“唉!真的好肉疼啊啊啊!”

    叶仲卿心烦意乱,又翻了个面趴在床边。嘟囔:“从没去过黑市,花招刚刚提示要多带钱,万一不够……”

    贪财鬼一个鲤鱼打挺,睡不着了。她起身把刚刚脱下来的衣服又一件件穿回来,边穿边自言自语:“上次总共欠人家多少钱来着?刘府、王员外家、李总管,嗯,刚刚账本上时莺馆的进账好像差不多可以相抵——那再借一点下次一并还应该也可以吧?忙完了,还可以按时去摘月楼。”

    她转眼间穿戴整齐,轻手轻脚将窗户推开一条缝,悄悄向外望——前庭已然热闹如街市,楼下还是灯火通明,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里的情况。

    她不再犹豫,深深吸了一口深夜里的空气,而后踩上窗沿,像一只离弦的箭消失在黑夜中。

    .

    .

    “好姐姐,你多吃点。”一碟刚出笼的、表皮透明、腾腾冒着热气的蒸饺放在了娇奴的眼前。

    娇奴打了个哈欠,兴致缺缺的夹起一个饺子放进醋碟中。这个时间,一般是忙了一宿的时莺馆沉睡的时间,她娇奴早就忘了自己上次吃早餐是哪年哪月了。

    叶仲卿夹起一个蒸饺,吹一吹,咬开,一股浓郁的事物香气扑鼻而来。她嗅了嗅点评:“稍微有点腻,不过这个皮真的很有嚼劲儿,应该至少揉了半个时辰。”又咬一口细细的嚼了两下,点了点头分析:“果然,馅料里的鸡肉是先腌制过再上笼蒸熟的。”

    “噗嗤——”娇奴见叶仲卿一脸的认真,像模像样的评判着食物,打趣道:“研究这么细致,难道你还要回家做做看吗?”

    叶仲卿咽下嘴里的食物,“也可以试试。”

    “你真的会做饭?”娇奴闻言微瞪大眼睛追问,玄央以君子远庖厨,所以一般男子都不会踏入后厨半步。

    “略懂。”叶仲卿点点头,她本就不是男子,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况且治大国如烹小鲜,世间万物往往有相通孩子出。相比之下,她还更看不起过于条框的限制自己。

    “真的?那什么时候给姐姐饱饱口福?”娇奴好奇心起,困意都没了,身子微微前倾问道。

    在叶仲卿看来,饭之所以好吃,是因为做饭的人对吃饭的人有着特殊的感情。所以只是笑笑提醒:“好姐姐,蒸饺要凉了。”

    娇奴见叶仲卿并不接话茬,心里只当她是在吹牛,于是善解人意的岔开话题:“其实我们可以直接去的。”

    叶仲卿却摇摇头,正色道:“天气凉,姐姐你该吃点早餐的。暖暖胃,对身体好。”

    娇奴怔了怔,心中某个地方像是被猫轻轻挠了一下,痒痒疼疼。她自幼被家人卖给人贩,之后被花招买下。人前她是大名鼎鼎的时莺馆娇奴,可人后她只是个孤苦无依的可怜人。叶仲卿这一句话,并不动听,可却一下子敲击在她心底最柔软的角落里。有一瞬间真的希望眼前的恩客是自己的弟弟,做她的亲人。

    这样想着,竟盯着叶仲卿发起了愣。

    叶仲卿没看见娇奴望着自己,见她碟中的饺子已不再冒热气,抬手招呼小二上了一笼新的放在娇奴面前,又取了一双筷子将那个凉的夹到一边,“这个凉了,姐姐你吃热的吧。”

    叶仲卿手上动作虽小,可娇奴还是发现有些凉的那笼换到叶仲卿面前。心中又是一动,伸手在叶仲卿头上敲了一下,作势伸手要唤小二撤下那笼凉了的蒸饺道:“那你也不许吃凉的。”

    娇奴打的不重,叶仲卿没有躲开,可按下了娇奴的手,劝道:“饺子包出来不容易,别辜负了它。”

    而后笑眯眯的一口一个,风卷残云般转眼将凉的吃了个精光。

    时莺馆的客人多是一掷千金之徒,时日久了,娇奴也跟着铺张惯了。叶仲卿衣着做派,都是大家公子的样子,不想却有此举动。让她惊讶的同时,也让她感到一丝赫然。她不再说话,乖乖的开始吃面前的食物,免得凉了又是辜负。

    “仲卿,姐姐今天一定帮你买到大宛的雪花马。”

    大宛出名驹,而雪花马又有着天马之称。

    叶仲卿知道大宛雪花马十分难得,推辞道:“好姐姐不必太过费心,大宛名驹就很好了,不必非要雪花马。”

    “要的。雪花马俊美非凡,你配得起。”娇奴在吞咽的间隙补充,“再说,仲卿你骑着一定能迷倒玄央不少待嫁少女。”

    叶仲卿愣了愣,而后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