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十二)三桑图

那一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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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 谢谢!

    我叫季倾伞,是个和亲公主。

    众所周知, 我夫君苏以航在晋国诸多王孙子弟中最俊俏最有才最温柔最高尚……的皇子。

    总之,搁在小说里绝对是男主, 作为最优秀的男人的妻子——我, 则是公认最幸福的女人。

    当然,只有我晓得, 苏以航他根本就是个伪君子,他还是最无耻、最腹黑、最虚伪的人!

    所以, 打一开始, 这门婚事我就是拒绝的。

    嫁人途中我跳过婚车;

    洞房花烛夜派过杀手;

    进府了还翻过墙爬过狗洞;

    ……

    不过, 这次我趁着上元节赏花灯, 躲开众人、拿了行囊、骑上良驹赶在巳时前冲出了城门。

    我自由了!

    我是个念旧之人,也是个长情之人。

    临别之际, 我坐在高高的马背上, 回看了一眼困住我数月的北华城。

    巍峨城池上方悬着一轮月圆, 风初起,云遮月色朦胧。

    城门内是条长街, 街的上空是铺天盖地红纱栀子灯,下面是密不通风的人流。

    随着城门徐徐闭合,城中繁华喧嚣声, 自此切断。

    再见, 北华。

    这时, 空中响起几声突突, 无数朵烟火忽然兜头展开,夜色在那瞬被划破。烟火照亮苍老城池,几乎是举城欢呼。

    当真太平盛世。

    四个月前,苏以航大概就是在这里将我迎入城中,当日亦是这样烟火倾城的场面,迎亲队伍长的没有尽头,百姓夹道欢迎。

    这结局首尾呼应。

    我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此时我才意识到,我对苏以航的感情,比想象中要更深一些。

    这说明,我真的是个颜控!

    不过,其实这对我而言不算什么,分手都不是啥事,更何况区区好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再磨叽下去,迟早露馅,不露馅,也会被两国那帮不安分的人整死。

    想到这里,我握紧了包袱,咬了咬牙,策马扬鞭,“再见了,前任!”

    【·】

    逃离的路线,我早已计划好了。

    出城后穿过城西的密林,自此地形复杂,便于藏匿。

    此刻风停了,隔着稀疏树叶,月光投进林中,与花灯如昼的北华相比,显得格外幽深诡异。

    府里小丫鬟说,林子的树之所以长得这样好,是因为这其实是个乱葬岗,城中的无用尸体均抛在此处,所以林中还有不少野兽,鲜少有人出没。

    在外人看来,我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丫头,虽然刁蛮任性了些,但也是胆小的。

    就算夫君发现我逃走,也不会想到我会逃往这里。

    所以这是捷径,亦是险招。

    自踏入林子,马就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而我也吓得汗毛冷竖,仿佛那些月色的光斑像是一只只眼睛,监视我的一举一动。

    远处犹在轰隆的烟花声,让我状着胆子往前进,借着微弱光巡视四周,除了一地枯枝腐叶,并无其它。

    是今夜城里炮竹声驱赶了狼群么?

    我放下警惕,一边往丛林深处,一边环顾四周,一路上,竟是一块白骨也没见到。

    乱葬岗没有白骨,太诡异了。

    难道狼连骨头都吃?

    狗也啃骨头,狼一定也啃……

    不对,我脑子里浮现出看过的电影的画面,狼好像是怕鬼的,莫非,这里阴气太重?

    也不对。

    从小到大,我接受的都是唯物主义观,要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不能因为穿越了,就被古代的思想观念洗脑!

    可是,劳资都站在这里了,特么的,穿越都存在,这个鬼也不一定没有啊!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将马鞭奋力一抽,但没有想到,马发出嘶鸣,勾得一声狼嚎。

    声未断,不知从哪已经蹿出一头,它向我招呼,嗷呜~

    233333,我现在的内心是崩溃的:老天爷,你已经对我这么残忍了,不能更加残忍了啊……

    看到猎物,狼发出兴奋的嚎叫,呼朋引伴。

    一头、两头……一群!

    马的腿已经吓软,走不动了。

    狼群很有默契的齐齐靠近。

    次哦!你们要不要这么伟大?有食物吃独食就好了吖!

    对付狼,我早做过设想,我做了一番心里建设:我有绝招,无所畏惧,但拿出事先准备的包裹,狼群不再躁动。

    我还是浑身抖筛子似的,却发现不是我抖而是马在抖。

    狼群只盯着我的包府,粘稠的口水从獠牙上淌下。

    我抓起一只鸡腿奋力抛出去,人的潜力是靠激发的,那距离比运动员掷铅球的还远。

    肉上的血腥味蔓延开来,狼群岿然不动,仍旧盯着我。

    ……我可能遇到了一群懒狼……

    我抓住一把鸡腿,一边驱着马往后退,一边洒出去。

    狼群跟训练过的咬飞碟的犬似的,跃起,接住,吞下。

    很好!

    马很也不动声继续往后退,我又抓了一把鸡腿扔向另一边,比上回抛得远些。

    狼群果然又追过去,吃的津津有味。

    这些都是特别处理过的肉,狼果然喜欢这味道。

    如是几回。

    我与狼群再次拉出一段距离,估摸着大多数的狼都已经吃了鸡腿,而鸡腿中的药效也快要发作了。

    我不禁得意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我大喜,开溜,就现在!

    马十分机灵,将前蹄抬起,然后奋力奔驰,如风如电的冲出了林子。

    那速度,连高铁都不带这么快的。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马出去了,我被甩在地上。

    这时狼群吃完鸡腿,大概精力更加旺盛,慢条斯理的围过来,那眼神比先前还要贪婪和可怕。

    卖药的掌柜说了,这药连大象都能毒死。

    虚假广告害死人啊!

    我赶紧抓住仅剩的几只鸡腿丢过去,它们没有扑向它,而是扑向我。

    我下意识躲开,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爬上一棵树上,挺高。

    风大概停了,月色透过树叶的缝隙照进来,底下都是横七竖八的狼。

    而剩下的那匹狼,不住的哀嚎,表情更加凶悍,那是对我杀死它的同伴的不满,也是在宣告我必死无疑。

    “狼兄,不作死就不会死,咱们要讲道理不是?”

    大颗的汗水从我额头上滴下,我很清楚,现在就是拼是它先倒下,还是我先没有力气。

    没挂多久……我身子不争气的向滑下了一截,手攀着树皮,划出血痕。

    嗅到这种味道,那匹狼更加兴奋,它将情绪都化作力量,一下又一下的来撞在树上。

    我仪仗的是棵大树,而它不过是头虚弱得想不到食物、且失去伙伴的瘦狼,但一下接一下的撞击,让我一点点下滑。

    那一刻,我绝望了。这些日子来,不论遇到什么,我都不曾绝望过。

    “嘤嘤嘤,我不想死啊,我还很年轻呢!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

    它如果跃起,就会咬到我的衣服,将我一口撕碎。

    我吓得闭紧双眼,我的声音在安静的林子中格外清晰:“早知道会这样,我干嘛要出府,还不如被苏以航那头狼吃了!”

    “你说得对,我的肉,谁也不能抢。”

    此情此景,听到这声音,我以为自己幻听了,“夫君?”

    他没有应声,只是一手搂住我的腰落在地上。

    月光照在他的冷剑上益发锐利,剑尖上滴下深红色的狼血还冒着热气。

    而那只狼,已成了两半。

    它已中毒,苏以航下手必定狠辣迅速,给了它个痛快,连嚎叫也没有来得及发出。

    片刻失神之后,我赶紧将头的埋进他怀里,握着小拳头捶打道,“嘤嘤嘤,夫君,你怎么才来!人家差点就死在这里了。”演技模式,随意切换,我其实是个伪装者。

    真是劫后余生!只是,今夜不光白折腾了,我的身份也会受到怀疑!

    但他一言不发,我不能先打破沉默,只继续抽泣,摆出一副委屈的吃手手的状态,任他将我抱出林子带上马车,自此,他专注为我上药。

    灯笼的光辉衬托得他益发温柔,啧,认真的男人最好看,让我忘了手上的疼痛。

    笔芯!

    “好了,别哭了。”他停了动作,笑起来露出酒窝,如谪仙似白梅,“对了,现在夫人可以告诉我,适才灯会上,夫人说肚子疼想如厕,怎么到这里来了?”

    这质问来得没有一点点防备,我向大佬低头。

    “这个、这个……”我眼睛转了转,扶住头,佯装回忆的模样,“我似乎被谁打晕了,醒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额,会不会是……”

    “太子么?”苏以航淡淡一笑,截断我的话,“为夫已查明,洞房花烛夜那日的两个杀手已经抓到,一个是太子派来的,另一个。”

    他盯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另一个,不会是江国的人,我的叔叔们?我是江国唯一的公主,如果我父王母后让我回国……”

    “另一个,是夫人你。”

    我暗道不好,依旧作困惑状,“我?夫君你在逗我吗?怎么会是我呢?自从见到你我就死心塌地想嫁你,一定是那些坏人在挑拨两国关系!挑拨你我的关系!

    我才死里逃生,你竟然……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