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月微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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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奔驰车徐徐驶入顾家宅院,顾雪摇下车窗,好奇地四下张望着。

    车窗外是一派花木扶疏的景象。成片的紫薇围绕着青石小径,红彤彤的灿若朝霞。草坪边缘的木芙蓉开出了两种颜色的花,白花纯洁似雪,粉花清丽淡雅。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几簇欧丁香开得正盛,紫红的花瓣随风摇曳,甚是明艳动人。

    车子沿小径一路前行,绕过大半个庭院后,缓缓停了下来。

    顾雪略一抬眼,望见不远处伫立着一栋三层小楼。那是一栋洋房,褐色的斜屋顶,米黄色的外墙,门窗全是圆弧形的,看起来,颇有几分欧式风情。

    “到家了。”于芝兰凑近女儿身边,轻声问道:“还记得这里吗?”

    顾雪扭头瞥了她一眼,虽然没有做声,但那茫然的眼神却已透露了一切,于芝兰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女儿的手,“下车吧。”

    司机从车上下来,绕到后座替两人开门,一位老保姆连忙上前,搀扶着太太、小姐下了车。

    主仆三人沿门廊进入了客厅,又顺着雕花木楼梯上到了二楼。二楼总共五间房,顾雪住的是中间的屋子,她的卧室朝南,光线充沛,宽敞明亮,阳台外就是花园,隐约还能嗅到缕缕花香。

    “你刚出院,要多注意休息,什么都别想了,先养好身子再说。”

    于芝兰将女儿领进屋,嘱咐了几句,便准备离开了,临出门前,忽然听见顾雪开了口:“妈,下楼的时候要当心,一定要抓紧扶手。”

    于芝兰笑着点点头,带着保姆出了卧室,轻轻合上了门。

    房门掩上的一瞬,她脸上的笑意即刻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面愁容。

    下个月十号,就是顾雪与温家长孙温玟轩订婚的日子,可女儿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了车祸,居然还失忆了,一想到这些,于芝兰就感到心烦意乱。

    能和温家攀上亲,是他们顾家的福分,若是对方因此而提出退婚,那该怎么办?

    权衡再三,于芝兰终于打定了主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温家人知道小雪失忆的事。

    她瞥了眼身旁的保姆,正色道:“李嫂,小姐已经没事了,再休息一段时间就能康复了,要是有人问起小姐的情况,你知道该怎么说了吧?”

    李嫂是个聪明人,一听这话,便明白了太太的意思,她赶紧赔笑道:“太太,您放心,我心里有数,知道该怎么说。”

    于芝兰嗯了一声,继续顺着楼梯往下走,走到一半,前方忽然蹿出一条哈士奇,蹦蹦跳跳地朝她扑了上来。

    于芝兰这一路都在想着心事,等她反应过来时,自家的宠物狗已经扑到了近前,她心中一惊,脚步趔趄了一下,险些摔下楼梯,好在她拉住了扶手,这才得以逃过一劫。而那条哈士奇则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欢快地从她身边掠过,一溜烟蹿上了二楼。

    李嫂见状,赶紧上前扶住了太太,于芝兰颤巍巍地站直身子,额头上却已惊出了冷汗。

    刚才真的好险。幸亏听了小雪的话,事先抓紧了扶手,要不然,非得摔出个好歹不可!

    她正暗自庆幸着,外头的佣人突然跑了进来,急匆匆地告诉她温少爷来了,于芝兰闻言,立刻忙活了起来,她又是吩咐下人准备茶水和点心,又是派人去通知卧房内的小姐,全然一副贵客临门的架势。

    被佣人喊下楼的时候,顾雪正在和那条哈士奇玩耍,她不情不愿地出了卧室,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于芝兰的身边坐着一个男人,那人约莫二十多岁,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西装,仪表堂堂,气质儒雅。

    见顾雪下来了,温玟轩立刻起身,迎了上去,“小雪,身体好点了吗?”

    “已经好多了。”

    顾雪眼前的这个人,是温家老爷子的长孙,也是她的未婚夫。

    温顾两家是世交,顾雪的爷爷在世时,和温家老爷子的关系很好,顾雪还没出生,就与温玟轩定了娃娃亲,当然,那只是两位老爷子随口说说的玩笑话,两家人正式决定联姻,是最近这一两个月里的事。

    顾雪出车祸的那段时间,温玟轩曾来医院看过她几次,于芝兰怕他察觉出小雪的异样,所以,每次都只是客套几句,就匆匆把人打发走了。

    今天,算是车祸之后,顾雪与温玟轩的第一次对话。

    “小雪,玟轩,有什么话坐下来说吧。”于芝兰笑着招呼两人过去坐。

    温玟轩答应了一声,随即搂住了顾雪的肩,带着她往客厅中央走去。

    行至半路,顾雪猛地停下了脚步,因为就在此刻,她的眼前忽然浮现了一副虚幻的画面。

    她看到,画面中的自己正半躺在床上,眼圈微红,像是刚刚哭过。床头的墙上挂着一副婚纱照,照片中的新郎是温玟轩,而那位新娘正是顾雪。

    这时,房门忽然打开了,温玟轩从外头走进来,他刚一进门,就对着床上人一通谩骂,甚至,还动手扇了顾雪一巴掌。

    打完了,似乎还不解气,温玟轩再次破口大骂:“成天板着张臭脸给谁看?我就算养条狗,至少还知道冲我摇摇尾巴,养你这种贱-人,还不如养条狗。”

    “小雪,小雪……”耳边传来一阵轻唤,将顾雪从幻象中拉回到了现实,虚幻的场景渐渐消散,眼前再次出现男人温和的面庞。

    温玟轩微侧着头,一双丹凤眼略略垂下,目光饱含着温柔,然而,就算此刻的他再怎么温柔,都已无法改变他在顾雪心目中渣男的形象。

    顾雪向后退了几步,刻意和身旁的男人保持距离,温玟轩察觉到了她的异样,柔声问道:“怎么了?”

    顾雪勾了勾唇,勉强挤出一抹笑,“我不太舒服,想回房休息。”

    温玟轩见顾雪脸色不好,当真以为她身体不适,便凑近了一些,颇为贴心地握住了对方的手,“那我送你上去吧。”

    “不用了。”顾雪将手抽了回来,不温不火地答道:“我不喜欢外人进我的房间。”

    听了这话,温玟轩和于芝兰同时一怔,片刻的静默后,于芝兰站起身,沉着一张脸开了口:“你这孩子怎么回事?玟轩怎么就成外人了?”

    责备完了女儿,于芝兰又看向了自己的准女婿,“玟轩啊,小雪刚出院,估计是累了,所以心情不好,你别往心里去。”

    温玟轩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笑了笑,很是善解人意地替顾雪说起了话,“于阿姨,您别怪小雪了,我看她脸色不太好,应该是昨晚没睡好吧,您就先让她回房休息吧。”

    于芝兰点点头,冲身旁的女佣吩咐道:“小娟,你送小姐回房。”

    小娟是个二十来岁的丫头,她见太太生气了,赶紧上前拉了拉小姐,顾雪也不再言语,乖乖跟着小娟上了楼。

    回到卧室后,顾雪背靠着房门站了很久。

    过道旁立着一面穿衣镜,顾雪略微侧过脸,就看见了镜子里的女孩。女孩面容姣好,杏脸桃腮,唇红齿白,一双大而圆的眼睛似泉水般清澈,又似星辰般明亮,然而,她的眉尖却不经意地蹙起,似乎有许多心事。

    望着镜中的自己,顾雪只觉得陌生与不可思议。

    她自小跟随师父混迹江湖,靠给人算命为生,她师父就是个到处忽悠人的大神棍,而她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神棍。

    只是,顾神棍千算万算也算不到,自己有朝一日竟会穿越,她竟然从民国穿越到了2010年,成了越恒影业公司老总的独生女。

    前一刻,还只是个民国小神棍,下一秒,就成了现代大小姐,这种事不管搁在谁身上,都会感到难以置信。

    两个女孩同样都叫“顾雪”,却有着云泥之别。顾家小姐,无论是家世,还是相貌,都远远胜过神棍顾雪,然而,顾神棍却没有因为拥有了美貌和千金小姐的身份而感到欣喜,相反,她并不愿在此久留。

    民国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好时代,但至少,那里有自己的师父,有疼爱她的师兄师姐,总好过独自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举目无亲,孤独无依。

    她想回去,很想很想回去!

    但顾雪知道,想要回去可没那么容易,她必须先完成一件事。

    她成为顾家小姐的那天,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刚好出了车祸,于是,顾神棍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病床上,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人是谁,但她却很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重振家业”这四个字,是在她穿越的那一瞬,被灌输进大脑的信息,她清楚地意识到,“重振家业”就是她此行的目的,只有完成了这项使命,她才有可能重回民国,与亲人团聚。

    但对如今的顾雪来说,这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连影视公司是做什么的,都还没弄明白,又怎么可能使一家濒临倒闭的公司起死回生?

    不过,也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因为她发现,自己似乎可以预见未来。

    第一次发现自己有这种能力,是在她住院期间。有天上午,她的眼前忽然闪过一个画面:隔壁床位上的病人在卫生间里摔了一跤。顾雪当时并没有在意,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当天晚上,那位病人竟真的在上厕所时滑倒,摔断了腿骨。

    第二次,是在出院回家的路上,她预见到,于芝兰被一条哈士奇扑倒,连人带狗一同滚下了楼梯。所以,她才会提醒母亲,下楼时要当心。

    第三次,也就是在刚才,她看到了婚后,温玟轩对自己施暴的景象,同时,也令她看清了温玟轩的真面目。

    顾雪深吸了口气,开始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重振家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以暂且放一下,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解除自己与温玟轩的婚约,她可不想以后遭受这个渣男的家暴。

    ******

    晚上七时许,顾志伟拖着疲惫的步子回到了家,一走进客厅,他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一下子瘫坐到了沙发上。

    越恒影业的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几乎快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一想到,顾家的这份家业将要败在自己手里,顾志伟就感到一阵胸闷,他不由地掏出药瓶,往嘴里塞了一粒保心丸。

    “回来了?吃过晚饭了吗?”于芝兰走到丈夫身后,颇为贴心地替对方捏着肩。

    “在外面吃过了。”顾志伟回头看了她一眼,“我听李嫂说,玟轩早上来过了?”

    一提起这位准女婿,于芝兰立即眉开眼笑,“嗯,他是过来看望小雪的,这孩子也真是的,来就来嘛,还带了一大堆礼物,都快是一家人了,还跟我们这么客气呢。”

    “玟轩从小就很懂事,人又聪明,小雪能嫁给他,我也就放心了。”顾志伟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阴郁的心情也随之好转,如今,能让他感到些许欣慰的,也就只有温顾两家的这门亲事了。

    “爸,妈,我要和温玟轩解除婚约。”这时,顾雪突然从楼上走了下来,她一开口,就把顾家夫妇惊得目瞪口呆。

    “你说什么?”顾志伟愣愣地反问着,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甚至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顾雪神色淡然地踱到父母跟前,又把自己那个惊人的决定重复了一遍,“我不想嫁给温玟轩,我要和温家解除婚约。”

    “胡闹!”顾志伟顿时恼了,抬手就朝茶几上拍了一掌。

    红木茶几发出“啪”的一声闷响,顾雪没什么反应,倒是把一旁的于芝兰吓了一跳,赶紧上前打起了圆场,“志伟,别发火,有话好好说。小雪,到底出什么事了?为什么要悔婚?玟轩哪里不好了?”

    于芝兰这话倒是把顾雪给问住了。温玟轩才貌双全,家世显赫,还真挑不出有哪里不好,要说他家暴,那也是两人婚后的事,如果现在说出来,估计没人会信。

    但既然知道了对方是渣男,那就绝对不能嫁,明知道是火坑,哪还能愣头愣脑地往里跳?

    思索片刻后,顾雪再次抬起了头,“我跟他合不来,勉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

    顾志伟叹了口气,耐着性子劝慰道:“你和玟轩的关系一直不错,当初,两家人决定结亲的时候,你也是同意的。自从车祸以后,有很多事你都不记得了,所以,才会觉得跟玟轩合不来,等你以后想起来了,就不会这么认为了。玟轩是个相当不错的男孩子,要是错过了他,你将来一定会后悔。小雪,听爸爸的话,先和玟轩订婚,其他问题以后可以慢慢解决。”

    面对这番语重心长的劝导,顾雪却丝毫不为所动,“我不会和他订婚。”

    “你先回房吧,这件事以后再说。”顾志伟感到有些头疼,挥了挥手,不愿再多谈。

    没能和父亲谈拢,顾雪有些沮丧,但她也知道,想要退婚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其中牵扯到许多家族利益,一时半会儿是急不来的,于是,她乖乖闭了嘴,转身上了楼,于芝兰不放心,也一块儿跟了上去。

    望着母女俩远去的背影,顾志伟重重叹了口气,他心里明白,以顾雪目前的状态,根本不适合订婚,但他别无选择,因为,与温家联姻或许是挽救顾家以及越恒影业的唯一出路。

    值得庆幸的是,下个月只是订婚,而不是马上结婚,等举行完订婚仪式,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给小雪做思想工作。

    ******

    一周后,迎来了温老爷子的80大寿,当天一早,顾志伟就带着妻女前往了温家。

    一路上,于芝兰滔滔不绝地叮嘱这个,叮嘱那个,生怕女儿在温家人面前失了礼数,顾雪则在一旁乖乖点着头。

    这段日子,于芝兰天天都和女儿唠叨温家的事,几乎把温家的祖宗十八代介绍了个遍,顾雪不甚其烦,但终究还是将一些重要信息记下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车子开到了温家别墅外,温玟轩和堂弟温梓扬正站在院门口迎宾,见顾家人到了,温玟轩立刻迎上前去,“顾叔叔,于阿姨,小雪,你们来了?”

    顾志伟见到未来的女婿,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于芝兰同样是喜不自胜,只有顾雪无动于衷,始终垂着眼眸不吭声。

    寒暄了一阵后,温玟轩领着他们走进了温家宅院,刚一踏入院门,顾雪就被眼前富丽的景象震住了。她原本以为,顾家的花园洋房已经够气派了,但和温家的宅院相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温家光是占地面积,就是顾家的两倍多,更不用说,那些精美的摆设与布局了。

    温家宅邸的外围是一个宽敞的庭院,里头种着各种珍花异草,有些植物顾雪连听都没听过。

    庭院左侧矗立着一处石雕喷泉,天鹅形的泉眼喷涌着一簇簇水柱,不时传来泠泠淙淙的清响,庭院右侧,有个椭圆形的泳池,阳光照耀池面,泛起粼粼波光。

    顾雪且走且看,几乎将院中的摆设看了个遍。

    庭院中央立着一栋华丽的欧式洋房,穿过门廊便进入了客厅。此时,偌大的厅堂里已经聚满了人,宾客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或是与老友叙旧,或是与新朋寒暄。

    客厅一隅摆着几张红木沙发,七八个人正坐在那里闲聊,温玟轩上前几步,对其中一位老人说道:“爷爷,顾叔叔来给您祝寿了。”

    “温伯父,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顾志伟走了过去,笑着将准备好的贺礼奉上。

    那位老人容光满面,精神矍铄,看起来,身子骨十分硬朗,他命人收好贺礼,又热情地招呼顾志伟过去坐。

    顾雪知道,这位老人便是温廷书温老爷子,听母亲说,温廷书育有五个子女,大儿子温嘉贤,也就是温玟轩的父亲,二儿子温嘉良,三女儿温嘉慧,四女儿温嘉颖,以及小女儿温嘉丽。

    坐在墙角处的两位中年男子,长得与温廷书有几分相似,顾雪揣测,他们应该就是温嘉贤与温嘉良,这父子三人都生了一双桃花眼,瞳眸黑亮,眼尾微翘,眼神迷离似秋波,很是有些醉人。

    温玟轩倒是没能遗传父亲的桃花眼,他是典型的丹凤眼,顾雪猜,他大概长得像他母亲吧!

    这样想着,顾雪忍不住看向了温嘉贤身旁的妇人,温家大太太沈怡芳是衡市人,娘家是当地知名的富商,沈怡芳长相温婉,为人和善,一双眼睛生得很漂亮,不过,却并不是丹凤眼。

    “小雪,快点叫人。”顾雪还在胡乱想着,于芝兰却冷不丁推了她一下。

    顾雪赶紧回过神,转头冲温老爷子甜甜一笑,“温爷爷生日快乐,祝您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好好好。”温廷书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红包递了过去。

    顾雪接过红包,略微躬了躬身子,“谢谢,温爷爷。”

    “就快是一家人了,不用这么见外,把‘温’字去掉,直接叫我爷爷吧。”

    温廷书话音刚落,周围的人纷纷笑了,温嘉贤和沈怡芳更是意味深长地望着顾雪,似乎想等她喊完爷爷,顺便也喊他们一声爸妈。

    顾雪虽然不情愿,但也不能当众驳温廷书的面子,她轻轻喊了声“爷爷”,随即低下了头。

    “哟,这孩子还害羞了。”不知是谁嚷了一句,在场的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温廷书眯着一双笑眼,看向了温玟轩,“玟轩,你带小雪到处转转吧,不用陪着我们。”

    温玟轩求之不得,应了声“好”,便牵着顾雪离开了。

    两人顺着客厅晃悠了一圈,一路上,不时地有人上前打招呼,温玟轩只好停下来,与来人寒暄两句。

    顾雪原本就不想和温玟轩呆在一起,这会儿,正好可以趁机开溜。

    可她刚溜出没几步,就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顾雪转过身,只见一个衣香鬓影的中年女人朝她走了过来。

    “小雪,好久不见了。”女人亲热地挽起顾雪的手,似乎很熟稔的样子。

    顾雪茫然地眨了眨眼睛,于芝兰曾为她详细介绍过温家人的情况,然而,光凭口述是不够的,顾雪不可能将所有的人名与真人对上号。就好像眼前这个女人,她就没法立即判断出对方的身份。

    “怎么?不记得我了?”似乎察觉到了她的迷茫,女人玩味地挑了挑眉,“我是玟轩的婶婶呀。”

    一听这话,顾雪瞬间明白了,原来她是谢宛如,温嘉良的妻子,温廷书的小儿媳。于芝兰提起她的时候,曾说过这么一句话:这个人有点刻薄,要是她以后对你说了什么,千万别往心里去。

    顾雪倒是不怕别人刻薄,面带微笑地答道:“谢阿姨,我当然记得您。您今天打扮得实在太漂亮了,所以,我一时没能认出来。”

    谢宛如被这番恭维逗乐了,将对方挽得更紧了些,“来,我介绍两个人给你认识。”

    她说完,便挽着顾雪朝外头走去。

    九月的海市虽已入秋,天气却没凉快多少,尤其到了正午,更是闷热难当。

    庭院的角落里,两位贵妇人坐在凉棚底下,一面扇着风,一面喝茶聊天。

    谢宛如推着顾雪走了过去,笑盈盈地说道:“陈太太,李太太,这是顾雪,我们家玟轩的未婚妻。”

    陈太太和李太太闻言,立刻抬起了头,两人就跟看西洋镜似的,对着顾雪左看右看,横看竖看,就差没把人拆开来研究了。

    陈太太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视线忽上忽下地移动,许久后,她的目光落在了顾雪的腕上,“你手上这镯子是铂金的吗?”

    顾雪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左手腕,那上头戴着一只银手镯。

    说来也怪,这只镯子,连同脖子上的一串银挂坠,都是她在民国时所佩戴的饰物,她来了现代以后,这两件东西居然还戴在她身上,这一度令顾雪感到很困惑,只是这段时间里,令她困惑的事实在太多了,所以,也就没空去琢磨手镯和挂坠的事了。

    “不是,是银的。”顾雪老老实实地答道。

    一旁的李太太好事地插了一句:“这镯子看起来不怎么样,应该很便宜吧?”

    没等顾雪回答,谢宛如忽然拉过她的手,眼中竟涌起了怜悯之色,“小雪啊,你也真是的,就算你们顾家快要不行了,也不能这样苛待自己。你以后可是要嫁进温家的,再怎么说,也得顾及一下温家的脸面,要是让人知道,温家未来的孙媳妇戴这么廉价的首饰,别人会怎么想?”

    谢宛如这番话,说得言近旨远,意味深长,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子尖酸,顾雪觉得好笑,她都还没嫁进温家呢,就已经开始上演宅斗大戏了?

    她有些庆幸,还好那串银挂坠戴在了衣服里,外头看不见,要不然,估计会被说得更惨。

    顾雪抿嘴笑了笑,淡然答道:“这是民国的东西,也算得上是件古董吧。”

    “民国的东西又不值钱。”谢宛如不懂古董,她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年代越久的东西,就越值钱,民国距今不过百年,那时候的东西能值几个钱?

    谢宛如一面说着,一面抬起了左手,显摆似地晃了晃,“你来瞧瞧,我这玉镯怎么样?这是我老公送我的生日礼物,明代和田玉手镯,据说能值上百万,像这样的东西才配得上温家的女人。小雪,不是我说你,你那镯子实在是有点寒碜。不过,你放心,我回头就和玟轩说说,让他给你买几样像样的首饰。”

    顾雪没理会对方话里的嘲讽,她盯着那只明代玉镯瞧了几眼,然后笑了,“谢阿姨,您这镯子是从坟墓里挖出来的吧?”

    听到这话,谢宛如顿时就不高兴了,“你胡说什么?我丈夫怎么会做这种事?”

    “温叔叔当然不可能去盗墓,不过,那些卖玉给他的人就说不准了。”

    顾雪拉过谢宛如的手,指着玉镯上的几处血沁,说道:“喏,您看到这些红痕了吗?这叫做‘血沁’,如果玉器埋在地下的时间久了,并且沾染了死人的血,就会形成这样的沁色。我猜,这镯子应该是某位女子的随葬品,从那人入葬,一直到尸体腐烂,玉镯始终没离开过尸身,后来,盗墓贼把它挖出来,卖给了温叔叔。”

    顾雪曾听人说过,血沁是死人的血液所沁成的,后来她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玉器上之所以会产生血沁,是因为长期埋在地下,红色矿物质沁入玉身所导致的结果,和死人血没有半点关系。

    不过,在场这几位阔太太,怎么看都不像是对古董有研究的人,用这种不靠谱的说法忽悠一下她们,还是挺靠谱的。

    谢宛如的脸色果然不好了,她愣愣地盯着腕上的玉镯,忽然感到一阵反胃。一想到,眼前这只镯子,曾戴在某只血肉模糊的女尸手上,她就有种想吐的冲动。

    顾雪见她脸色不佳,颇为“好心”地宽慰道:“从墓里挖出来的东西,阴气的确是重了点,不过,谢阿姨,您不用担心,温叔叔既然敢把玉镯送给您,肯定是算准了您够泼辣,够凶悍,能够镇得住邪,那些个邪祟见了您,也得退避三尺。”

    对于谢宛如这样的上流贵妇来说,“泼辣”、“凶悍”可不是什么好字眼,顾雪这话等于在说,她是个母夜叉,鬼见愁。

    谢宛如心中窝火,却苦于找不到借口发作。

    顾雪虽然是在损人,但态度恭敬,语气谦和,谢宛如没法从礼数上挑她的刺,只好咬了咬牙,半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你这丫头,还真是伶牙俐齿啊。”

    谢宛如原本与顾雪没什么过节,但倘若,加上了婶婶与准侄媳这层关系,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温廷书偏爱大儿子,这是温家上下都知道的事,但谢宛如不服气,自己的丈夫明明那么优秀,凭什么总被温嘉贤压着,出不了头?

    好不容易盼到儿子温梓扬出生,她心想,老爷子应该会更疼爱小孙子吧?再不济,两碗水也该端平吧?可她没想到,温玟轩这小子和他爸一个德行,小小年纪就知道讨温廷书的欢心,老爷子被他哄得服服帖帖,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一个小孙子了。

    当初,听说温玟轩要和顾家女儿订婚,谢宛如还有点幸灾乐祸,顾家的情况,她多少也知晓一些,顾雪如今就是个落寞千金,温玟轩娶了她,无疑是在自贬身价。

    但令她没想到的是,温廷书竟会这么喜欢顾雪,简直比对待亲孙女还亲。一个温玟轩已经很难对付了,要是顾雪以后嫁进门,这小两口合起伙来给老爷子灌迷魂汤,温家的财产还不得全部落入他俩的腰包?那自己的儿子岂不是要一无所有了?

    谢宛如的怨念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不敢拿温嘉贤父子怎样,只好把气往顾雪头上撒。

    刚开始,她只是见缝插针地讽刺两句,但时间一久,她发现,顾雪其实是个软妹子,面对别人的奚落,对方总是低眉顺眼,一声不吭。

    谢宛如觉得她好欺负,于是,越发变本加厉了,只要逮着机会,就会冷嘲热讽地奚落一番,有时,她甚至还会找几个好友来围观。

    但不知怎么的,今天这丫头居然敢回嘴了,而且,还说得一套一套的。

    她哪里知道,眼前这女孩,早已不是那个柔弱的顾家小姐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任人欺负。

    顾神棍跟了师傅这么多年,别的没学会,耍嘴皮子的功夫还是可以的。

    身为神棍,首先,要懂得察言观色,见机行事,其次,嘴皮子必须得溜,要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假的说成真的,非得把人忽悠得晕头转向才行,这样一来,别人才会乖乖把钱掏给你,末了,还对你说声谢谢。

    谢宛如撞上这么个主儿,自然也讨不到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