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2

丰心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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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巨鳌虾一定是生长在水里的, 那你就太天真了, 这玩意儿生活在沼泽里,而且是满是异植的深林中的沼泽,个头足有两米多, 这还是不算它那两把大钳子。

    所以当非天开着战车带着一整只巨鳌虾回来的时候真的是吓掉了不少人的下巴。

    “小哥儿, 一整只都卖的吗?”聚丰楼的老板一听说有人带回了整只巨鳌虾,就赶紧跑来了工会交易所,在门外把人拦住了, 他是出了高价悬赏没错, 可是悬赏的又不止他一家,到了交易所里面可就不好说了, “我是聚丰楼的老板, 赵琼。”

    “聚丰楼?”非天想了想,“我想你们给我做一份虾肉,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不过分不过分,”赵琼连连摆手, “还是按整只的价格给你算,这顿算我请,这位小哥儿怎么称呼?”

    “林夕,”非天把准备卸下车的虾又扔回去, “先给我钱, 我租车还没给钱呢。”

    赵琼这才注意到这位猎到一整只巨鳌虾的男孩开的是租来的制式战车, 也就是说这是个连战车都买不起的战士?哦, 不光买不起, 连租车的钱都没有。赵琼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赶忙把虚拟点数拨入非天的账户,“好好好,这就好了,林夕是吧,看着我是痴痴长了几岁,叫你一声林老弟可好。”

    “你好好说话可好?”非天上了战车,奔着聚丰楼的位置开去,最讨厌跟这种人说话了,繁文缛节就算了,说一句话那心思都能绕几个圈。

    赵琼愣了一下,拍手称妙,“还真是个妙人,快跟上,一会儿让黄大厨给做一盘清炒虾子,再蒸一笼虾饺,来几个好菜,我跟林老弟喝两杯。”

    非天把租车的钱付了,原主家里原本也算是薄有家底,林夕的父亲是一个二级战士,如果他还活着话,林夕的日子绝对比现在好过。

    而且,非天的眼珠转了转,也许不用上演强暴戏码了,刚才压在人群里可是看到黎篙了,也就是女主的大伯,估计这会儿正在家里告状呢!

    “来来来,林老弟,”赵琼看到非天走进饭店,赶紧招呼着进了包厢,“菜都做好了,你要再不来,我可要派人去寻你了。”

    “谢谢,”非天有礼貌的道谢,桌上摆着四五道菜,还有一壶酒,虽然现在的酒都是勾兑的,但是在这个位面的确是珍贵的东西了。

    “客气什么,来喝一杯吧,”赵琼倒酒的动作被非天阻止,“我不饮酒,多谢赵老板的美意。”

    “那就吃菜,吃菜,”赵琼并不强求,“林老弟尝尝这个虾饺,这可是本店黄大厨的拿手菜。”

    非天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晶莹剔透的虾饺,看起来十分的诱人,A区的饭店跟E区的果然不是一个档次的,“味道很不错,难怪聚丰楼的生意如此兴隆。”

    “承林老弟吉言了,”赵琼最自豪的自然就是这家饭店了。

    “如果,每天一只巨鳌虾,聚丰楼是否吃得下?”非天夹了一块清炒虾肉放进口中,调味品如此的齐全,能在当下开饭店的,必然都是有背景的。

    “林老弟说,每天一只?”赵琼重复了一遍,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或者是要别的珍贵食材,都可以,”非天想了想,补充了一句,也不是人人都吃得起巨鳌虾的,老吃一样也腻味,“条件就是包我的伙食。”非天指指盘中的虾肉,他可不要盒饭,自己弄来的食材自然要自己先吃。

    “好!”赵琼一拍手掌,一天一只他绝对吃得下,“林老弟一看就是有本事的人,等下我把紧俏的食材列一张单子给你,我让黄大厨给你做。”

    非天喜欢跟豪爽的人打交道,“那就这么定了。”

    这顿饭也算是宾主尽欢,非天心满意足的拿着清单往家走去,天已经大黑,昼夜温差大的令人发指,黎家客厅的灯还亮着,也不怕浪费电。

    “小夕回来了,”黎尚也是松了一口气,“听你大伯说,你今天猎到了一只巨鳌虾?”

    “嗯,卖给聚丰楼了,”非天没有把水晶卡交出来的意思,之前的也就算了,这种日子他是过不下去的。

    “你这个孩子,去做这么危险的事,你要是有个万一...这可让沛姨怎么活啊!”魏沛沛说着眼圈都红了,“你妈把你托付给我,你要是...我怎么有脸去见你妈啊!”

    “行了,平安回来就好了,别说那么多丧气的话,”黎尚打断了魏沛沛的哭诉,“累了一天了,快去休息吧,以后别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就是,你在家里吃住谁还能说什么不成,那么多钱,还是沛姨帮你保管着吧,你们年轻人,乱花钱...”魏沛沛边擦着眼泪,一边偷瞄非天的脸色,巨鳌虾什么的,她只听过没见过啊!

    “妇道人家,瞎说什么呢,”黎尚斥责自己老婆,他更关心的是非天是如何捕获巨鳌虾的,要知道非天根本就没有觉醒,连一级战士都不是,巨鳌虾可是连高阶战士都要慎重对待的生物,除了它本身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它生长环境的恶劣,异植有时候比异兽更凶残。

    “黎叔,沛姨,没什么事我就先去休息了,”非天站起身,回自己的房间去了,虽然很简陋,但是,住能忍,吃不能忍。

    很快非天就发现其实住他也不能忍,白天没注意看,原主盖的这条被子都已经坚硬如铁了,油光发亮,这真的是人住的地方?

    非天觉得自己混的最惨的时候也没睡过这种狗窝,不,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养过一条狼青,住的窝可是丝绸包裹的羽绒,没用过铁板。最终非天还是选择进空间待着了,以至于错过了一大早想要约他一起去打猎的黎尚三兄弟。

    “林夕这么早就出门了?”黎篙显然不信,“不会是躲着我们吧?哼!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行了,平日里挤兑他,这会儿还是想想怎么修复关系吧!”黎壬一向比黎家老大会做人,便宜可以占,但是不能这么个占法,还要想办法把关系长久的保持下去才好。

    “怎么?我一个长辈说他几句还敢记仇啊!”黎篙不服气,“他在老二那里白吃白喝这么些年,还不该做点贡献啊!”

    “算了,大哥,我们走吧,再晚好地方可就人满为患了,”他们能狩猎的地方大多数人都能狩,所以要速战速决,不然今天可就没有收入了。

    “走吧,”黎壬见没戏了,只好作罢,回去还得叮嘱老婆一声,别把人往死里得罪,“二哥,林夕跟小华的婚事打算什么时候办啊?我们也能蹭杯喜酒喝喝。”

    “唉,再说吧!”现在俩孩子不冷不热的,林夕又神神秘秘的,总觉得事情有点悬了,“现在也不是好时候。”

    “那什么时候是好时候啊,小华可是植能师,要我说配他都糟蹋了,还不如找个高阶战士,反正林夕无依无靠的,不行把小霜给他。”黎舒霜是黎篙的女儿,普通人一个,样貌却胜过女主,起码在非天的眼光来看,他还是喜欢玲珑有致的曲线。

    “大哥你就别参合了,让俩孩子自己磨合吧,”黎壬对自己大哥的智商不抱什么希望,这哪儿是接亲啊,这简直是结仇啊,就算有这个打算,也得让小霜和林夕多相处相处再说,让小霜别见了人家就鼻孔朝天,可惜自己没有女儿。

    黎篙越想越觉得有理,根本不想放弃这个念头,三兄弟各怀心事的往城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