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回到约克郡

老牛拉破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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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个就说来话长了。

    时间回到过去。

    乔治和爱玛一路披星戴月,在两天后回到了约克郡。同往日一样,管家带着仆人在曼菲尔的大门前等候主人归来。乔治远远看了一眼就皱起眉。“怎么这么多人?”

    爱玛把马车的窗户推开一点,眯起眼睛细细打量。“大概是管家先生有些担心吧。”

    乔治眉头皱的更紧了。管家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是在这个时候这样大张旗鼓的带人保护他容易引得人心惶惶。这个管家算得上忠心耿耿,但又胆小又不够聪明。老肯特拉先生遇害之后他不知道乔治到底是不是凶手,又犹豫是要亲自去还是留守约克郡派人去,还纠结派谁去。三天后才派了几个人去德比郡协助调查。要不是爱玛当机立断乔治早就被害了。

    在大庭广众之下爱玛从来表现的就像一个标准的淑女,她没有对管家的做法做出任何评价。只是安慰地冲乔治笑了笑。

    乔治被安抚下来,现在不是对管家不满的时候。这种心态让他面对满面忧愁唉声叹气的管家也没有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约翰的尸体在哪儿?”

    管家暂时停下了叹息,回答道:“他的其他亲属都不在约克郡,又没有结婚,验尸官检查过之后,警官让我们暂时把他的尸体放在家里。唉,真是不幸的人。约翰平时没有仇人,可能凶手真正的目标是您,请您千万小心。”

    管家一片好心,乔治点点头表示他会注意:“谢谢。”

    乔治没有出去,叫人拿来了至今为止所有关于此事的资料,和爱玛一起查看。

    爱玛认真查看了约翰尸体的检验报告,伤口都集中在四肢等不致命的地方,头部没有受伤,致命伤只有喉咙一处。爱玛叹了口气:“哥哥,事情可能麻烦了。”无仇无怨为什么要虐待再杀害?很可能是想让他做什么或者逼问他一些事。但是约翰出于自身意志或者客观条件没能满足凶手的要求,于是惨遭杀害。

    乔治听完爱玛的分析,脸色也难看起来。这是最坏的情况了。

    爱玛喃喃道:“如果是想要让他做什么事,一个家庭医生最有可能做到的就是害人。不,应该不是让他做事。约翰是老管家的儿子,对肯特拉家也非常忠心,不可能因为一顿毒打就答应对我们不利。如果是想要逼问情况,抓走老管家的儿子而不是现在的管家先生证明事情发生在老管家还未去世的时候。应该是父亲的仇家,克拉克事件、谣言事件、这次的事可能都是一伙人所为。”

    乔治和约翰的关系不算很亲密,但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看到约翰的尸体之后乔治一直处在暴躁状态。“我绝不会放过他们!”

    爱玛右手弹钢琴一样在桌面轻敲。“如果真的是一群人做下这三件事,他们的一些特征已经可以推断出来了。身手不错训练有素;可能和南美有联系;心狠手辣不在乎无辜者的生命;虽然在伦敦和科兹沃尔德也有一些可以下手的机会,但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行动范围似乎有一定限制,能隐藏在幕后绝不直接出现,他们的身份可能是见不得光的。”

    乔治根据爱玛的描述想象了一下。“听上去像是匪徒。”

    爱玛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匪徒虽然符合大部分特征,但是匪徒的复仇应该没有这么有技术含量。而且他们绑走约翰要逼问什么?但她一时之间也没有更好的猜测。

    乔治已经相信了自己的推测,他疑惑的地方在于:“父亲作为伯爵和匪徒有什么仇怨呢?”

    两人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道:“当年母亲的事。”

    爱玛问道:“哥哥,当年的事你已经查到了多少?”

    乔治有点不好意思,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他这边的调查还是没太大进展。“父亲当初和我们那位叔叔布朗先生的关系还可以,即使在布朗先生改姓之后也偶尔有来往,拒绝除掉他应该是想为肯特拉家留一条后路。你和母亲被绑走之后父亲其实答应暂时不动布朗先生了,只是碍于公爵大人的面子不能放走他,不知为什么后来母亲还是被害了。”

    爱玛忽然灵光一闪。“当年那些人到底是雇佣来的匪徒还是冒充匪徒的家伙?布朗先生是一名军官,有多少钱雇佣匪徒?还不如用手下的军人直接冒充匪徒。”

    乔治皱眉:“也有道理,但如果是军人身份就不是见不得光了。”

    除了那群人的身份,爱玛还有一个疑虑。“如果母亲遇害后父亲随即报复了那群匪徒,为什么漏网之鱼不立刻过来寻仇?是因为什么原因无法外出还是父亲当时没有行动后来做了什么?”

    乔治后悔不迭。“要是当时不烧掉书房就好了。”

    爱玛摇头。“如果父亲真的选择了后来报复,一定存在一些原因。比如找不到对母亲下手的人,或者他们的身份存在让他顾忌的地方,需要细细谋划,用迂回的手段报复。如果是后一种原因,及时烧掉书房没有错。而且我觉得父亲做事应该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不管是在斯沃庄园还是在曼菲尔。”

    爱玛的话很有道理,乔治释然了。“没错。那我同时从当年的事和这次的事入手调查。不管是军人还是匪徒,看起来肯定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就算他们再小心也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爱玛表示赞同,同时叮嘱乔治:“不要亲自出去调查。”

    乔治痛快地答应了,去找人安排调查任务。

    事情有了调查方向,爱玛一直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尽管她对乔治手下的办事能力不是很放心,也只能等待了。

    刚好到了下午茶时间,爱玛来到餐厅,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端起红茶抿了一口。这几天发生了太多事,一直压在心里,直到现在才有时间思考。

    到现在爱玛都非常诧异达西先生竟然会喜欢她。达西先生是非常标准的这个年代的绅士,他会欣赏尊重并且温柔地对待自己的妻子,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妻子和他的地位并不平等,他是妻子整个生活的中心。伊丽莎白聪慧幽默,但总体而言关于婚姻和家庭的观点还是符合这个时代主流价值观的。达西先生和她结婚会面临的只有两个问题:一是不能接受伊丽莎白身份的人会拒绝和达西先生交往,他的交际圈层次可能会下降;二是打秋风的上不得台面的亲戚。两人三观一致,对未来婚后生活的规划也没有很大偏差。爱玛则不同。无论和谁结婚,她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婚姻是对未来生活方式的选择,三观不一致在一起生活可能很痛苦。举例而言,爱玛认为她有自己的事业是非常正常的,为了家庭放弃一部分事业是做出了牺牲,但达西先生认识不到她的付出。再比如在达西先生的价值观里爱玛事事要求她自己做主是对他的不信任,甚至某种程度上不够尊重他,他妥协是出于对她的爱,但爱玛也认识不到他的付出。长此以往婚姻肯定会出问题。

    爱玛摇摇头,把各种分析从脑海中甩开。她不必再思索这个问题了,达西先生早就说过婚姻是对生活方式的选择,在她说明情况后应该已经放弃了。达西先生的骄傲并非来源于他的身家,而是他的道德和思想。他是好的是正确的,所以他有骄傲的资本。艾尔文还可能考虑转变观念,但达西先生很难做出这样的选择。

    对了,爱玛又想到一个问题,乔治从彭博里出来之后态度就有点怪怪的,悄悄观察了她两天,而且每次提到达西先生乔治的态度都很不自然。莫非乔治知道了达西先生的告白?

    “小姐。”

    爱玛的思绪还沉浸在乔治的事里,一时没反应过来。

    “小姐,贝克带了一个人回来,说已经完成了您的吩咐,人找到了。”

    爱玛眼睛一下亮了。“让他们去会客厅。”

    爱玛刚坐到会客厅的沙发上,贝克带着一个穿着粗布衣脑袋后拖着一条辫子的男人走进来,弯腰对爱玛行礼:“小姐,这是您要的人。”然后又操着半生不熟不知道哪个地方的中国方言对男人道:“陈,这是小姐。”

    爱玛根本没听到他的话,直勾勾地盯着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低着头不敢看爱玛,僵硬地鞠了个躬。

    贝克连忙解释道:“小姐,他们国家的人就是这样,男女之间不能随便见面说话,请您不要责怪他的失礼。”贝克不会什么中文,他找了一个去过中国的传教士和中国商人沟通,在这段时间里他也学了几句,但完全不够沟通。找到陈之后,为了防止陈在爱玛面前失礼,他特意让传教士告诉男人见贵族小姐的礼节,但很显然男人紧张得忘了。

    爱玛瞥了他一眼。“我知道。”和她解释中国清朝人的习惯?她小学看清宫剧就知道了好吗。

    贝克想起来了。“来我国的中国商人会带几个身手好的人,其中有一些有特殊才能,这还是您告诉我的。对不起我......”

    爱玛截断了他的道歉。“这件事你做的非常好。我许诺的一定会做到。而且从今天开始给你半个月假期。”

    贝克欣喜万分地感谢了爱玛,不过对于爱玛让他先出去的吩咐他还是提出了异议。“他不会我们的语言......”

    “我会。”面对贝克诧异的眼神,爱玛微笑着表示:“书籍的力量是无穷的。”

    为了以防万一,会客厅里还留了两个男仆,不过他们都不会中文。贝克离开之后,爱玛柔声道:“陈师傅。”换了一个身体又很久没说中文,爱玛这句话语音语调有点怪怪的。为什么艾米丽就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这个问题在爱玛脑海中一闪而过。不过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有一件事想要请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