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章

呵气成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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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年,初秋

    气温已逐渐下降,微风吹过带来丝丝凉意,田地上晚稻正在奋力拔节孕穗;山地上棉花已悄悄裂铃吐絮;中稻、夏玉米进入灌浆阶段;……村民们正在地里忙忙碌碌着!

    夕阳渐渐西斜!

    青春靓丽少女——王兰兰坐在静静流淌的河水边,美玉般小手有一下没一下地往河中扔一两块小石子儿,她是被自家阿奶赶出来玩耍的,阿奶说她一下午盯在书本上对眼珠子不好,出去耍耍透透气。

    南边儿,四季如春,初秋时节依然处处是绿油油一片!她东张西望片刻,张口唱着: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心依着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情牵着你。我是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春风中告别了你,今天这方明天那里。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心依着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情牵着你。无论我停在哪片云彩,我的眼总是投向你,如果我在风中歌唱,那歌声也是为着你。唔……唔……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路上充满回忆,请你祝福我,我也祝福你,这是绿叶对根的情意。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心依着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情牵着你。无论我停在哪片云彩,我的眼总是投向你;如果我在风中歌唱,那歌声也是为着你。唔……唔……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路上充满回忆;请你祝福我,我也祝福你,这是绿叶对根的情意。不要问我,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是你的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里,这是绿叶对根的情意。

    身高腿长的萧哲扛着锄头路过,离老远就听见王兰兰在河儿歌唱,他放下锄头便随着歌声慢慢靠近。

    歌声动听悦耳!歌词异常陌生!所谓歌声,是人类通过声带振动发出的有节奏的声音。每个人的声音都很独特,有的很浑厚,有的很尖锐,以至于有些人歌声就会非常动人和颇含特色;而王兰兰正是此类人,可惜此地没有出色的老师,不然兰兰能进一步。

    萧哲盯着她的背影盯得有些出神,渐渐地不由得目光微热,可惜处地不大偏僻,不然……几个大步,到了河边洗手,然而向她身边靠近,歌声微顿几秒,又恢复如初。

    之后,俩人默契地并排坐在河边宽石上,离的不近不远,古铜色的大手偷偷附着如玉般的小手慢慢摩挲,王兰兰不为所动,依旧一遍遍反复的歌唱,萧哲面上带着笑,无声地倾听着,思维早就飘远,家中已来信,已可以安排他入伍,可他不是很乐意,兰兰即将长大,他不乐意离开她身边,只待她明年高中毕业,就带她回京玩耍,别的事,以后再说啊。

    歌声渐停,余音缭绕!

    “萧哥哥,如果有一天恢复高考,你会考什么系?”王兰兰低低的开口,声音低哑,她有些失落,觉得挺没意思的,这个寒假,她想出去走一走,大哥大嫂在铁路局,每个月都有几张免费的火车票,自家人用不上就送给亲朋好友。

    萧哲侧头望着她,日落的柔和光线映衬下,女孩无比动人,令他一时失了神,半晌才喃喃开口,道:“恢复高考啊,那就念金融吧。你可以报考艺术表演。”能歌善舞的,没有老师教导,无师自通,那该有多大的天份啊!可惜……时局动乱!老头子这样早早退下的中立派,家里子女也免不了下乡插队的命运。

    “嗯,我也这样想。”

    俩人就着大学的科目又嘀嘀咕咕地聊了起来。

    萧哲想了想,还是试探性地开口:“兰兰,你有想去当兵吗?当文艺兵如何?”只有部队里还有文艺兵,除此之外也只有京城的首长没有禁止周末舞会。

    “当兵?不想。军训啊,晨练啊,不能睡懒觉,好辛苦哦!不合适我啊,萧哥哥,你可别与爷爷提这一茬啊!”王兰兰一口否绝,还不忘堵住后路,她要享受人生,而不是要挑战自我!在末世三年,她有条件可以吸收晶核提升异能,却因为懒散而放弃;更何况如今这个和平时代呢。有人宠有人爱,她受着就成。

    “好吧,不当就不当。走,咱们下去走走吧。”言罢,萧哲笑着起身,轻轻松松一越,跳了下去,转身将她抱起,双手托着她挺翘的屁-股,快步走向僻静处!

    少女的身体柔软且带着芳香,柔软无力的双手搭在他的脖颈,温温地呼吸喷发在他敏感的耳垂,猛地一愣,似是被电流击中一般,奇异无比地感觉在身上流淌。

    萧哲失控地将少女顶在树干上,狠狠地吻上她,贪-婪地吸-吮着少女嫣红嘴唇,软且甜,觉得不够,将舌头伸了进去,霸道地攻占城池。

    王兰兰被吻得眼前一阵阵发黑。脑子却想着,她应该是喜欢眼前这个年轻男人的吧!她向来喜欢这个英俊大气地男人对她大献殷勤,也喜欢他亲吻她抚摸她!

    久久之后,终于结束了一场长长的吻!萧哲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冷静自持,拥着王兰兰满足且温柔地笑着,时而爱怜地亲了亲她的额头,时而紧紧地抱着她,两人就这么相偎着靠着,一直近天色近暗,方依依不舍地分开,向回走。

    “萧哥哥,明天中午家里吃饺子,你记得过来吃啊。”王兰兰软绵绵地开口提醒着,萧哲是地地道道地北方人,来了南方近几年,还是习惯天天面食,一日未吃,浑身难受。

    “好,你回去吧,我在这看着你走。”萧哲殷殷嘱咐着。

    “好!”王兰兰嫣然一笑,快步走了几步,回头挥了挥小手:“萧哥哥,拜拜,明天见!”谈一谈恋爱,便有个好心情!真好!

    萧哲看着少女的背影很快消失在土路的拐角处,有些出神,片刻之后,才扛着锄头,大步流星地往住处走去,暗自腹诽着为什么女性要满十八岁才能结婚,为什么不能像古代少女笈笄就能成亲啊!

    次日,这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星期天!王家虽是南方的庄户人家,可王家人有时不时吃一顿饺子的习惯。

    一早,王兰兰就开始为中午吃饺子而忙活起来,为了增加口味的多样性,她准备了白菜猪肉馅、白菜馅、韭菜馅、韭菜牛肉馅(邻村压死了一头老牛,王爷爷遇上了便割了几斤来),也不特别区分开,看个人的运气,吃到什么就是什么?!王家在吃食上,没有区别对待过,不像旁人家儿子与老子吃干的,女儿与女人吃稀的。

    清洗。

    剁肉,切菜。

    拌馅。

    和面。

    擀皮,包饺子。

    都是王兰兰一人在忙。

    王奶奶只熬了一大锅浓香四溢地大骨汤。

    近中午时,正在摆弄着收音机地王兰兰抬起头瞄了眼正堂上的挂闹,快到下工时间,她与正在打羊绒线的奶奶打了声招呼:“阿奶,我去下饺子了。”言罢,出屋,舀水冲了下手,进厨房,加柴禾烧开一大锅水下饺子。

    一大锅饺子刚煮好,还没来得及出祸呢。王爷爷王爸爸王妈妈以及王保国与萧哲一同回来了,个个去井边洗脸的洗脸,洗手的洗手,换衣裳的换衣裳,家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王兰兰端出一搪瓷盆个个如同元宝的饺子,王奶奶则舀出熬了几个小时的大骨老汤,香气扑鼻,令人口水直流!

    王保国先夹了个饺子放在小碗里,搅匀了辣子醋一口吃下去,肥肉被白菜吸了,满口生香:“不错,兰兰,你的手艺见涨了啊!萧大哥,快偿偿吧。”

    萧哲则只是笑了笑,不急不缓地喝了半碗大骨汤,感觉美美的,才开动吃饺子!嗯,暗自点头,不错,兰兰的手艺日渐见长,他有口福了!

    中午一顿饺子吃的个个肚儿溜圆。

    午后,凉风习习,蛙鸣一片!

    王兰兰趴在窗口托腮心无旁骛看着书,时而笑时而羞时而蹙眉!

    “兰兰,在家吗?”白白净净,粉-粉-嫩-嫩似能掐出水来的花季少女——吴红儿在王家楼下高声喊着。

    “在呢?红儿你上楼来吧。”躲在房间看□□的王兰兰直起身子,大声回着话,不急不缓地将手边的禁-书《□□》收入空间。

    “你下来吧,我们去沟渠里摸泥鳅去。”

    言罢,王兰兰心动,立马道:“好的,等我一下。”王兰兰急急忙忙地换了一套半旧的衣裳,不小心碰到胸-部时,还得意洋洋的揉搓一下,之前一直吃着黄豆炖猪蹄来吧,成效显著哦。

    换了大哥从上海掏来的长筒平底雨鞋咚咚地下了楼,让吴红儿稍等一下,就跑到隔壁,与阿奶说了声,保证只摸个小时就回来。

    重新跑回来,找了个水桶,戴上大斗笠,才与吴红儿说说笑笑的嘻嘻出门。

    “红儿,你怎么不念书了?”开学近一个月,王兰兰才发现吴红儿初中毕业就不念书了,不是她不关注朋友,只是她高中,吴红儿初中,不是一幢楼里,更何况她走读,吴红儿住校。

    “初中毕业就是家里文化最高的了。妈妈说,女孩子念这样久够用了。”被太阳晒得红红彤彤的吴红儿,带着点小遗憾地回道。

    “可惜了,你要不要自学下高中的课本?我可以借书给你哦。哇,你怎么不戴斗笠啊?脸晒红了。”

    “不怕,我晒不黑的,我妈说我是天生的,像她。过段时间吧,目前我不想看书,家里事儿也多的很。”

    “可你妈妈她现在也不白啊,晒不黑是你还小,代谢快。”王兰兰小心嘀咕着。

    “这样啊,那我下一回也戴斗笠吧,那个丑死了。”

    “你二嫂是不是也要生了?”

    “是啊,我家有两个侄子,两个侄女了。”

    “我二嫂也怀胎三月了。”

    ……

    两个青春靓丽的美丽少女,叽叽喳喳地说着彼此的情况,很快便到了吴红儿说的沟渠,这沟渠就在大片水田最边上,其实就是一道宽不到一米五的水沟,是村民们挖了用来浇灌秧田的,连着有好几天没有下雨,沟渠里的水有点浅,刚没过大人的脚踝,这种情况摸泥鳅田螺最佳。

    路上还碰到了知青徐诚,吴红儿实在忍不住地悄悄八卦说:“这个徐诚干瘦干瘦的,风一吹就倒。刚来时,不是这样子的。扫盲班开着,给他算那么多工分,还吃不饱啊。”

    王兰兰纤长如玉地食指竖在红唇边,示意她禁声,这哪是悄悄话啊,没遮没拦的,让本人听了去,多不好啊!

    听说,这个徐诚将自己口粮省下来,寄回家去了,这本是挺光荣挺伟大的事儿!可是,前阵子他在课堂上晕倒后,爷爷连夜送他去了县城的卫生院,一查啊,营养不良,饿的,爸爸知道后很生气,说如果再这样饿得营养不良,那扫盲班的活儿也别干了,人人要自力更生,徐诚这样子干是在养社会的寄生虫。还专门以大队主书的名义去了一封信到徐家,说徐诚父母这是吸子女的血,透支子女的生命。

    徐诚慢腾腾的回到知青住处,刚刚那姑娘的话,他自然听清楚了,如今一切都好了,大队不许他寄粮食寄钱回家,他不必再饿肚子,家里说让他三弟报名下乡,三弟也十八岁了吧,当年他下乡时才十七岁呢。

    其实与别的知青比,他们三个分到玉泉村的知青如同掉进了福窝,不说一年四季皆开设的‘扫盲班’给的工分,就是可以与村民一般无二的养猪养鸡鸭,还有一人三分自留地的,零零碎碎加一块,喂养自己是绰绰有余。

    可是,前几年每到收粮分粮时,家里就来信,让寄粮食,他能拒绝吗?不能,只好分了自己的口粮。

    他家人口多,只有大哥顶了爸爸的工作,可是大哥娶了媳妇生了娃,日子也紧巴巴的,大姐下了乡,便嫁了当地落了户,有了家哪有补贴家里,下面弟妹还小,在念书。

    三个知青就他过得差,像萧哲每月家里有补贴,与王支书家的关系密切,时不时的去蹭饭,他力气大腿脚好,能上山捉鸡逮兔的,日子别提多滋润,去年冬天让他回家探亲也不愿意回呢。

    当时其实是大队里有个探亲名额,他没有钱回去,女知青是不想回那个家,王支书便将探亲名额给萧哲,可是萧哲也不乐意回去,最后还给知青点。

    同人不同命啊!